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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11月03日
號次:第660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任命林寬炎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彭瑞國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何依栖為蒙藏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席時芬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袁興華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王淑慧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孫謝雯、許炎煌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李英正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王招惠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裕益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黃國榮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林輝堂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許文東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林澤民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王宗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慧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惠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孟書、吳鼎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建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秋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偉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任命李瑞華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劉仁明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
任命黃錫榮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張恒裕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志韜為國家臺灣文學館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葉金鉦為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游伯村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鄭安國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黃素津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李永成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嘉欽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毓賢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孫清泉為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謝正君為臺北市南港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李美麗為臺北市文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郭金池為高雄市苓雅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沈陳成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昭榮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周欣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浩雄、陳珀雄、高麗英、曾政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瑞萱、盧祖櫻、蔡菁容、何津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翠玲、蔡仲雍、藍獻榮、陳燕瑩、陳琦茂、周美君、杜嘉紋、梅英強、柯清泰、林漢忠、張家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淑娟、吳美葉、羅榕、姜淑萍、洪永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志明、張堂恩、盧廷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宜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家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聖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國正、洪金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翠屏、邱曜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台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清郎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詹堯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