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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10月06日
號次:第659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任命陳慧文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任命王秀紅為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任命陳士良為駐吉里巴斯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黃慶良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南雄、嚴克明、張銘忠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施慶堂、朱兆民、楊秀蘭、邢泰釗、陳文琪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方娜蓉為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任命江林達、林聰良、張嘉芬、盧美如、靳開聖、高俊申、李進榮、曾勁元、鄭嘉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
任命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呂東英為副主任委員。
任期至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
任命徐芬春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黃琦初、康雪芬、張育菘、童志雄、安台興、陳苑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瑞伸、黃意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雪芬、李美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岳鋒、蔡詩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仁傑、陳信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國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