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249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9月01日 號次:第659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

特派洪德旋為九十三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吳容明為九十三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

任命顏秋來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顧問。
任命廖宗政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麗珍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簡博文為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戚錦章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張昭禮為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盧坤城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金川為中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何全德、吳松林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貞蓉為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葉光輝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莊繼章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聶嘉馨為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蔡佩渝為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彭德成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榮洋、彭忠義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王全忠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鄭世榮為國防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張璠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陳鎮自為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侯竹群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曾明發為法制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阮森為司法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劉彥麟為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顧敏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韓玉彝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黃輝嘉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謝芙美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趙弘靜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駱美霞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洪文祥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周珊英、方清風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徐慶章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李惠卿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王受榮為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三職等館長。
任命鄭光三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王源森、張禮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牟科渝、高鴻鳴、張家興、周孝政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鄭文娟為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許耿地為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陳清雲為司法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楊子祥為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朱國政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程谷川為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劉漢廷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何思湘、向立綱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郭冬瑞、張景舜、朱蔚菁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呂坤煌、何善為、陳瑞基、林燕華、高明秋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林文馨、樂家君、林士弘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林上民、黃素琴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曾麗美、游亦安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秦素蓉、許順興為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
任命王任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文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瀛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怡增、吳樂政、吳艷儷、蔡恕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儲家茜、陳體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祐誼、王玉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任命黃萬鎰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靜華為國立交通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孝信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聖希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吳瑞琦、傅偉祥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伯耕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陳慧英為經濟部工業局簡派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豊榮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昭明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一成為臺南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廖學謙為高雄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德偉為花蓮分院檢察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政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任文瑛、林建利、林泉宏、鄭淑慧、楊雪珠、呂烈旻、蔡良通、黃瑛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銘添、周俊賢、李盛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佳世、張志嵩、徐偉峻、余雅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鑫源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任命謝芬芬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祺裕、徐國樑、陳宏治、廖賢煌、劉家福、張良俊、張裕銘、姚金城、陳健仁、林慶朝、石秉仁、邱錦文、張旗宏、穆韋翰、梁康鎮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