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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8月25日
號次:第659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
任命葉金川、金溥聰為臺北市政府副市長,何鴻榮為民政局局長,薛承泰為社會局局長,常岐德為捷運局局長,紀聰吉為地政處處長,游梓翔為新聞處處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
任命林茂景為苗栗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財興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蘇啟昌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國華、王煒涵、陳文賢、黃琪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鎮生、鍾國文、王秋雪、賴榮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俊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世文、林美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美雲、李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尚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麗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美惠、高華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堅棻、廖昌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文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清俊、王樹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慶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思潮、李金將、林景安、王淑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忠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尚璞、陳志如、陳肯玉、李茂園、蘇旭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方、林裕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
任命鐘萬順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陳岳嵩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朱正珏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黃燭吉、張簡文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湯毓勳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胡中鎧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許文彬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盧春田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增財為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吳大川、潘麗玫、池苑鈴、鄧妃君、伍哲宏、梁淑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華僑、徐宜畇、徐千雲、傅金宏、黃緒瑩、陳福林、翁臆棠、黃美香、李添華、楊俊信、陳品蘭、吳佩娟、徐圖治、黃維裕、徐嘉輝、朱壹明、陳南成、蔡政凱、傅尹坤、鄭榮和、曾羑箐、林秀芳、陳姬秀、王金蕊、葉秉模、溫己英、陳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家玲、許憲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文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珠、林寶珠、徐美玲、詹貞儀、蔡靜瑩、張記恩、陳錫洺、董士誠、官知嫺、詹博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依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介士、洪村展、蕭淑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
任命尤宏為臺灣省政府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