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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7月14日 號次:第6585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六日

任命莊俊仁、楊榮宗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何俊英、蔡興華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陳正芬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黃德治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三職等所長。
任命林祐賢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
任命詹志宏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陳會英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錢釧灯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楊昭義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邱賜聰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廖崑富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吳炳輝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羅傳賢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蘇秋遠、張鈺滄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何文安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科長。
任命劉子欽為花蓮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佳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連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國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巫威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鴛鴦、洪麗端、巫美薇、戴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貴億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六日

任命何麗珠、李國彬為警正二階警察官,謝福全、楊榮桃、張銓宏、蕭裕仁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黃坤枝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張延煌、李宗霈、林宗憲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曹志明、李宗、劉逸諭、林東寬、連朝福、于慧明、邱進鴻、黃澎起、余太明、孫丁選、劉張長誠、林介上、吳憲昭、李聲孝、林原吉、王俊成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弘博、蔡利振、葉明鐘、唐偉、謝呈儒、簡垚楨、葉錦坤、許清益、許家榮、薛鑑文、洪緯新、劉愛華、林富貴、王嗣國、楊朸熤、吳東海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七日

特派姚嘉文為中華民國慶賀甘比亞共和國第二共和十週年紀念日特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八日

任命陳美娟、黃進興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林至美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鴻坤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李淑芳、陳惠芳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明權、鄭秋真、傅幼敏為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洪良全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李清香、林明珠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廖文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富哲、黃佳權、楊振強、龔千雅、陳俊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妤羚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