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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6月16日 號次:第658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任命王西田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特任蔡明憲為國防部副部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銓敘部部長吳容明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任命林清淇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陳坤皇為內政部兒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李星辰為內政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蘇子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施清火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謝豐興為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
任命楊海平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劉國讚為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李淑美為簡任第十職等商標高級審查官。
任命李立德為臺中市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孫淑蓉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丹明發為宜蘭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泰源為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蘇琦玲、江賜琳、吳義華、陳貞燕、高豐蘋、涂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秋媚、羅志龍、蘇德昌、陳夫燦、黎世廉、謝碧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利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桂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永男、謝仁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品昌、林錦裕、閻旭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蘭、王明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宜晋、李峰昌、許紋珠、徐倩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聰益、施玉涓、朱兆年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

任命呂孟峰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一森、馮金盛、黃鴻恩、陳繹詠、林國棟、顏慶昌、孔連聰、王財榮、林正偉、鍾文財、盧顯周、林鳳祥、陳明珍、劉學通、林國豐、莊文清、黃仁信、劉信福、顏興致、蔡明宏、劉玉賢、潘煜烽、林清遠、劉憲鴻、鄭育明、伍泰山、何善康、舒新民、許椿松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志能、孔再添、陳玉鵬、曹錦燦、吳宗哲、梁元佑、蘇永吉、王銘鴻、童榮智、蘇錦成、謝勣、廖順雄、林順興、邱坤成、戴國潭、簡瑞麟、曾天平、楊焜林、巫進龍、李佳信、王春霖、蘇振森、李清河、顏建星、楊天祥、劉信彰、簡玉川、李坤印、林幸珠、王國華、黃水旺、張明財、詹益舉、陳鴻圖、蕭茂鴻、郭烱煌、鄒慶祥、高英林、李彧蘭、陳聖宗、李錫欽、賴柏年、永獻彰、江祈錕、莊長恭、羅文淵、沈榮締、范俊宏、謝明材、劉英達、陳仕和、李昌霖、郭振輝、鍾盛豐、顏明紅、林茂昌、林俊宏、蔡永瑞、呂泰芳、林合成、莊哲育、梅庭欽、曾進城、劉文祥、王欽章、陳茂誠、陳志隆、黃國昇、黃慶祥、簡芳桐、許博智、李進城、楊福麟、莊順名、林慶彰、馮俊銘、吳聰明、曾輝樂、黃儒材、陳龍發、傅永魁、江建仁、謝文泉、邱順欽、許錦銓、李永光、馬仁德、王仁義、呂學煌、蔡昭聰、楊接權、林玉鋒、徐祖彬、鍾肇炳、徐武賓、鄧明像、胡國燦、葉昆長、林正雄、林重仁、謝淳欁、魏俊良、陳欣賢、劉維峰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七日

任命林學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
任命陳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麗珠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鄒元孝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碧鐘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黃俊泰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蔡棟樑、陳樂觀、曾瓊安、蔡錦輝、劉美垣、陳淑靜、林初枝、陳靖華、劉博文、黃英彥、白蘭、王婉蓉、張文斌、黃啟郎、周百川、王波君、粘建豐、陳金鳳、陳秀慧、馬文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俊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七日

任命林來永、劉進雄為警正三階警察官,田昌介、李昌平、蘇振昌、紀明仁、林慶桐、廖連煌、李文騫、吳世名、吳斌郎、蕭永平、張炎福、李明義、李其中、林銘煥、石卓衡、蕭福麟、曾建邦、朱振隆、陳燦雲、陳永祥、黃生海、吳賜福、李明亮、王文源、張漢光、賴明亮、林俊宏、陳德金、陳兆翔、郭志成、鄭富城、林年春、黃泰櫻、朱官品、王俊驊、吳正國、呂文山、陳慶宗、黃坤南、施泳傑、張來榮、詹立昇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吳照宇、林耀煇、彭金堂、王添墻、熊旭東、徐明仁、王中俊、于堅仲、黃旺煌、黃文田、陳期福、力聖照、李百峯、陳榮基、楊進財、梁瑞生、黃協發、黃啟瑞、王進明、陳昌言、陳啟珍、林盛範、呂志成、謝心進、謝秋璋、張台安、黃俊興、陳俊賢、張茂己、郭永祥、林明來、許樹煌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任命賴明伸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李維廉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培東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黃進興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秋高、黃朝順、謝東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建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賀燕君、郭力中、陳堂昇、詹雲風、林照雄、游玉峯、黃隆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子培、陳江海、鄭全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福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蒼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建林、陳龍飛、吳慧珍、張雄貴、黃幼鳳、譚香芸、李志遠、方朝俊、張望然、林沛蓁、凃泰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駱芙宜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日

任命程榮源、林益生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李振榮、陳俊庭、吳朝福、張賓杰、黃俊民、張偉中、陳文士、林旭家、林森源、張炳華、王順生、盧文山、許永昌、徐臺、李耀東、陳啟峰、曾洲慶、郭璋成、蘇振吉、劉靜懷、蔡政恩、張永豐、林振益、吳泉瀧、李金海、林新惠、林俊彥、何金成、蕭志福、潘勝吉、李興隆、林宗豪、黃元泰、陳仁政、程樹禮、吳明修、常孝國、彭兆岳、黃宇平、張漢清、楊秋欉、林平陞、劉深城、吳明亮、劉炎寶、林志坤、葉清泉、余佳儒、徐增洪、歐慶榮、陳明新、楊德貴、鍾國平、黃誌卿、黃建隆、李舜哲、張榮和、莊進田、馮漢松、陳振益、簡豊吉、蕭文程、鍾光金、許正位、鍾麟珍、胡光夏、呂玉鉎、郭家進、林有男、張文章、王淑軍、游文堂、鍾淯霖、趙益成、林志成、黃滄欽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顏一加、蔡育展、林登港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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