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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6月02日
號次:第657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任命柯承亨、張旭成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任命俞小明、吳美英為國家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陳時提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張英源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振中為法醫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鄭文貴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
任命魏逸川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
任命袁紹英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曾正茂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永興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周金塗為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洪德昌、胡祖舜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鍾平四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陳志慎為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學台為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郭吉一為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崑源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邵維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景堯、王大成、高曉菁、張同婉、施千玲、李岳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創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瑞蓮、江美瑩、蘇美如、卓士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秀貞、趙憶琴、盛嘉宏、洪千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志秦、吳慶榔、張全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秀盆、李嫦娥、陳宜、林建志、鄭千映、詹煥榮、蕭麗琴、王美珠、吳英鑾、沈木群、蔡建彰、蘇素、林家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孝慈、蘇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重慶、劉木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逸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皆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金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琬珺、江秉諭、吳盛源、陸淑郁、羅偉君、曾秋民、范美珠、溫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育、張順發、陳宜佳、柯賜財、黃紹峻、林建中、林春生、馮明富、陳良和、許傳俊、蕭永祺、張天富、吳玫玲、施妙珍、劉美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秀雅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任命葉吉堂、柳昆輝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張建興、梁玉竺、周國祥、王清恩、冷家宇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黃楓森、鄭惠文、王傑弘為警正二階警察官,金大衛、金國旺、趙勇維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曾進財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任命俞邵武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關務監總局長。
任命汪素珍為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徐鳳儀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兼組長。
任命朱朝亮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長,方子傑為臺灣彰化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李叔芬、呂理銘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黃玉垣、羅松芳、王金聰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李吉祥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李海龍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林樹蘭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陳文斌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朱傳緯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福壽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副總臺長。
派宋治青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劉怡君、許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新典、郭宗睿、王見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乘逸、廖晉廷、李振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麗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鎮耀、簡美青、蘇嬋娟、余雅如、蔡曉芬、李雅芳、高振盛、陳敏陽、陳一寧、洪興聰、戴淑梅、許美霞、黃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昆橋、余惠卿、韓文惠、李佩樺、余麗華、周小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宏榮、馮怡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坤波、林榮仁、王維國、鄭添福、吳國棟、陳文敏、毛修如、魏文旌、林金福、鄭創文、黃念陸、陳竹村、張炳文、林國昌、李俊謀、謝明達、金炳宏、甘國良、李俊才、李裕宗、蔡宗穎、林玉峰、周黃金、蘇雅雅、李嘉玉、陳憲雄、蔡上田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志強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任命朱純正、黃世進、趙進發、陳偉仁、陳裕原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陳俊生、廖宴堂、謝春生、郭光富、張高銑、葉進來、蕭建宏、魯和祥、黃邦政、廖興文、黃明山、廖文可、李志鵬、吳俊翰、林成易、曾金約、劉春德、高祥峻、劉榮鴻、王學文、張國華、許梁和、王怡婷、汪冠郎、李石松、廖火樹、楊忠儒、徐立德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莊耀彬、林永福、蔡敏政、劉永章、柯輝政、張建隆、李金受、陳振興、顏清輝、郭瑞章、洪國成、許景湖、康文興、徐國棟、李明樹、董秋敏、劉信文、蔡贊安、賴志、宋仁欽、陳聖明、蔡有冠、魏永山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