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公報查詢

點閱數:2232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4月14日 號次:第6572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一日

任命潘佳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日

任命馮瑞麟為總統府會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會計長。
任命許清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林美珠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洪世佑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纂。
任命吳瓌卿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偉成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陳金陵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金榮、蘇惠美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林進基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莊鎮坤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柯志弘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貴蘭為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朱雨其為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志斌為臺灣高等法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宇光為臺中分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水金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文輝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帥華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稽察兼副廳長,陳忠武為臺灣省苗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游國雄為臺灣省臺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莊榮吉為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林源豐為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利憲治為臺灣省高雄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莊瓊林為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趙金柱為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陳正倫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徐英瑛、許麗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子平、余明萍、江承宏、蔡佩娟、郭人嘉、洪瑋筠、陳仕萍、謝景旭、楊偉哲、王建治、劉愛玲、周明江、王揚文、孫以珊、劉劭儀、李汝敏、白皇皆、羅添慧、施易成、林新翔、黃鈺維、楊永任、莊豐憶、李碧玲、曾秀慧、凃麗雪、陳秋如、胡致中、王怡雯、許嘉興、傅祖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達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叔玲、陳素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作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淑芬、李姿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旭惠、梁淑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六日

任命賴清祺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田雛鳳、劉淡紅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麗娟、汪樹華、黃克忠、張景南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艾迪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楊建中、鄭守鈞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志福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喜恩為高雄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明晏為嘉義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
任命賴武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吳輝龍為水土保持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謝金德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組長,田志城為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張東柱為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李炎銘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趙麗諡隻潚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文蘭、施卿琛、陳成家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再居為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黃順意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邱聰義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吳義建為臺南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梁勳烈為臺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張明坤為臺灣省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許釗涓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招換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陳登凱為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歐秀卿為高雄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趙志強、林清發為高雄市公共車船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邦裕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賴淑惠、謝峰雄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張建智為嘉義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曾連豊、呂淑華、戴瑞虹、蔡志明、龍聰榮、張裕楨、阮淑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素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哲君、劉書宏、黃智群、黃文璋、張志光、鄭翠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文鶯、張文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益成、林慶陽、林育正、蔣萬里、王志仁、張志信、郭文毅、萬慰萱、沈蓁利、洪琤玲、周惠娟、黃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逸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姝、林玉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榮麟、黃孟足、張國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靖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娟、游淑芬、黃琇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献宗、宋昭慶、宋文彬、陳秋雪、王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芳、童美玲、林佑親、蕭文賓、蘇智宏、陳智偉、劉瓊婷、許達和、洪書慧、黃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任、蘇月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清源、羅存成、賴妙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朝成、劉淑貞、張淑貞、范振文、蔡淑惠、李千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麗玉、周珮徵、游麗玲、韓秀梅、華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青芬、謝靜容、吳彩秀、翁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玉珍、曾瑞義、吳淑玲、王莉珍、王冠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仇玉萍、莊富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素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素芳、王月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國華、王喜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靜芬、王雅文、陳明來、張劉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銘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孟旭華、顏良真、陳銘德、湯勝雄、李溪泉、鄭光華、李寶鳳、賴燕燕、邱綺莉、鍾秋華、劉逸雅、廖宜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曾素文、湯文慧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六日

任命洪煒倫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

內政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余政憲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任蘇嘉全為內政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

任命吳應文為臺灣省政府委員。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九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

任命楊枬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陳開元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林棟樑為金融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文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呂佩玲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張儀政、田霓貞、梁秀娜、鄭淑燕、劉修完、溫雅慧、張坤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伯勳、呂鳳春、方清金、廖其隆、嚴添竭、黃束娥、呂素珍、邱仁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萬昌、吳銘銓、金道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清標、孫鑑吾、黃美菊、周鳳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智超、鄭文良、鍾純梅、黃順玲、林明裡、陳幸慧、洪秋蓮、蔡秀娟、陳銘祥、陳桂蘭、陳能達、王志敏、許水蓮、羅玉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秋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鳳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榮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陸慧平、張玉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喬隆、葉莉貞、林定宜、黃智隆、湯舜然、李湘源、江嘉豪、黃護文、廖重評、韋貴雄、張哲昇、王麗貞、林國華、許琦雪、黃惠梓、鄭如芳、林淑齡、葉志明、黃春菊、馬錫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秀燕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