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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2457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3月31日 號次:第65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九日

任命蔡衛民為立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邱月娥為考試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晁成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慶磨、周恆凱、黃彥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學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政道、黃清玉、莊一桂、林麗雪、施婉慧、鄭堯中、彭艷紅、林淑寬、趙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惠心、吳秋香、李謙偉、吳淑貞、郭錦香、陳正惠、趙修美、王月嬌、李聖美、謝文景、盧維宏、蕭家州、林豐裕、鍾淑女、方文生、蘇文哲、邱南安、謝燕玲、張章信、吳順發、黃春滿、鍾水盛、葉時旻、周益立、簡文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高景舜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任命程介穗、廖靜芝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張金釵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黃懿鵬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蘇昱彰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郭繼宗、邵治綺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萬蕙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周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英博、施學宏、黃祺殷、林武治、趙秀英、郭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麗雲、曾麗娟、王勛民、洪晏清、董文華、李秀貞、葉桂宜、陳素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昭寶、陳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新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錦戀、蘇桂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進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啟三、胡德人、李千紅、黃雪娟、林慶文、高鵬程、邱紹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明弘、謝國昌、謝武昌、陳金洲、關嘉榮、林芳名、潘智玲、林梅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任命李木青、張永裕、蔡營生、郭祥瑞為國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櫻穗為簡任第十職等編纂。
任命馬泓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曾欲朋為財稅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區偉基為臺灣新竹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方子傑為臺灣彰化監獄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邱西彥為福建金門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
任命顏嚴光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八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周志芳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德治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丹明發為公路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啟昌、李明一、陳漣漪、蔡月淑、黃會、林秀金、侯翠花、王淑芬、方石引、陳東燦、苑靈卉、許秀鳳、謝季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文瑞、張正雲、陳廷、陳克勤、黃駿麟、吳幸慈、呂仲明、李慕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怡盛、許永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坤粮、賀華君、李玉惠、吳瑞芬、徐忠樹、吳永清、李美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世賢、楊芬茹、朱曉玉、陳翠娥、陳育慧、李麗霞、鄭關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墩錦、陳信雄、陳錦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家琦、黃鎮、鄭羽琇、黃巧幟、王俊煌、張舒斐、吳芙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心緹、余佾婕、林賴卿、倪超倫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堨蟆磥E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任命鄧海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清香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紫雲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兼組長,袁自玉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李建村、吳東嶸、慶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維榮、郭昌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瓊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任命林昆煌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宗榮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陳明仁、鄂建南、陳明福、張圖昌、王耀庭、許忠明、謝金郎、吳海樓、王根燦、許源慶、朱寶元、謝志樑、潘榮宗、陳武良、陳國明、劉寬諒、周政衛、孫錫隆、呂碩中、陳盈良、黃明宏、許文博、楊朝枝、張智能、謝裕鎧、陳滄湧、姜勝芳、陳國舜、蔡青谷、張富勝、吳經偉、張維樹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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