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3411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3年03月03日 號次:第656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日

任命蘇憶湘為總統府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特派劉興善為九十三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任命謝素真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侯湖昌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芳益為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王永壯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蕭吉雄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種苗改良繁殖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施明德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羅仁鈞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廖世立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蕭煥鏘、黃秀琴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政德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翁世雄為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課長。
任命葉美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永吉、鄒永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梅台貞、羅婉如、盧淑敏、馮麗雯、林淑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邱桂娥、劉淑芳、余寶鳳、翁麗娜、莊瑞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存旭、林哲明、許秀珊、郭祖華、陳淵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鳳妤、鄭芝智、彭致維、蕭景聰、陳勉廷、林妙霞、林俶如、梁瓊文、林靜嬌、卓青蓉、馮建鈞、陳品秀、蔡佳足、蔡沁蓓、莊逸瑩、尤雅芳、謝義德、陳麗娥、陳義興、王惠昕、蔡如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瑢、蔡昀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郁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菁菁、沈瑞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海、徐明童、吳紹德、黃小珍、林端正、李明順、許欽城、陳威臣、陳漢庸、王金標、何遂富、薛旭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任命溫枝發、黃耀煌、盧進隆、葉天恭、詹登燦、許文光、劉智雄為警正一階警察官,湯進發、吳吉富、趙正大、呂品霖、曾啟揚、劉丁齊、康世明、許國祥為警正二階警察官,謝瑞喜、陳金庭、郭元生、紀國隆、蔡光彰、胡新權、許清輝、李啟誠、陳順佐、許建勝、李健川、莊王義、曾源成、呂錦郎、盧龍在、譚長富、顏明裕、蔡龍水、李鎌興、王順興、王建平、林昭宏、王永輪、洪煌希、莊國雄、林正芳、顏金泉、周秉坤、謝進福、許豪傑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翁義財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王清峰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五日起生效。
特派劉靜怡、簡太郎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高雄市政府兵役處處長金顯瑞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六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任命劉必成為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楊財坤為臺灣臺中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張英凱、黃金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升英、葉影英、王梨鳳、鍾明芳、楊政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榮太、陳鴻明、陳淑芬、曾遠增、李良財、李尚峯、李草生、顏慧心、鄭惠鐘、蔡宗原、王建中、謝益勝、李豐裕、蘇樹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亮予、陳麗慧、王文貞、魏崇仁、陳宗祈、郭憶婷、張若瑛、張登峰、李春賢、張東欣、張碧峰、蔡惠祝、張麗鳳、林英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金葉、梁麗蓉、柯慮顏、莊惠真、劉玉華、黃碧淑、王秀玲、謝東霖、蘇資文、郭明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姬、鐘響城、歐陽亞煌、葉政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佩君、郭秀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紋娟、紀幸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幼然、蒲麗山、莊秀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文裕、李義雄、王章會、許擇南、曾國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淑真、吳秀蓮、周麗真、周立人、郭書紳、許文權、謝翠珍、楊玄姐、林金龍、蕭傳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芬蘭、張淑珠、戴青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菊芳、張嫚純、陳慶平、傅寒鈺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任命余天仁為警正三階警察官,王光華、謝俊男、盧孝儒、劉國政、蘇長禮、王榮崑、朱傳何、賴明旺、吳嘉宸、黃銘鍊、羅文正、陳東元、羅振嘉、李平旺、陳家訓、劉均安、宋嘉明、余文勇、李勝為、賴金昌、陳志坤、林世偉、陳宗明、王見成、陳豊源、賴正能、蕭旭峰、王水生、詹登富、湯昇擧、陳俊能、張永武、劉德松、陳金宏、黃斌、張學君、陳東隆、曾正憲、陳巧明、尤添亮、王復呈、蔡永玉、楊超武、林土地、連駿銘、張健中、邱坤源、楊宗憲、鍾永和、翁朝樑、康建誠、邱正男、楊國貞、林湘發、陳文泰、吳錦全、洪明坤、張昭信、呂憲齊、岳國徽、潘微仲、賴崇真、楊守信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韋仁、邱鉦原、陳藝文、王志福、李金山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吳金良、林炳章、呂鴻欽、陳雄森、石皓元、辛國瑋、楊東興、吳錫涇、李金鐘、楊智超、沈春風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侯東賢、蔡孟男、林文豪、白登易、林慶章、鄭焜玉、呂翰彰、陳錦鋒、呂俊福、羅平漢、鍾仲欽、張炎芳、吳世枝、陳世哲、彭信晟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任命吳永福、申敏長為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焜田為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趙志強為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柯木順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劉潤南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姚醒吾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陳孔官為連江縣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洪文煌為花蓮縣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賴坤山為花蓮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淑蕙、黃玉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胥遠鳴、洪余翠馨、戴全厚、王素蘭、黃榮群、吳鴻民、余貴里、陳錦焜、歐陽錦城、楊來典、黃敏淮、黃瑞屏、朱錦雯、俞復芳、鍾玉新、楊源聰、潘千萬、潘靜穗、林利英、吳恩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錦源、林彩連、林美英、鄭乃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鳳秋、李美凌、徐庭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鈞培、古勝達、黃文讚、古月美、范瓊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信忠、林景齊、陳秀金、陳順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麗蓉、曾智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彥士、方玲慧、胡治宏、余金夏、陳貞、賴志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密、吳春子、蔡正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雲、楊秀瑰、黃素琴、吳采芬、陳蓁慧、陳麗君、鄒美完、溫永昌、廖美惠、史渡、陳健裕、陳清立、方越琦、陳昶志、林綉珍、侯炳基、章毅、孫淑霞、李松鶴、林學毅、丁仲仁、劉正菁、張正旭、鄭佳燕、陳雍政、林秀玉、吳麗芬、賀長君、廖鳳惠、簡玉玲、戴學安、蔡坤蒼、許健偉、曾秀鳳、楊梅華、洪正鈞、朱鴻儀、陳其泓、曾漢中、江翔林、鍾日熙、鄭弘嶸、潘慶輝、蘇虞光、章門燦、張景惠、胡酉莉、黃幼良、劉玉嬌、楊培釧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潘聰期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任命黃元定、吳銘純、潘榮壕、潘錦地、鍾少光、戴志璋、高偉福、陳世銘、李福勝、許志誠、藍文政、蘇殷德、王靖琪、王桂財、廖祝宏、朱耀丁、許順益、陳永鴻、許連耀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保全、徐義財、彭江達、陳彥達、吳學昇、廖耿徽、余文正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趙哲彰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張更豪、詹智超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成柏弘、陳恊義、陳明文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王信副、盧信宏、蘇婉琳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紀金樹、林錦池、歐建宗、林友一、詹益陞、陳明吉、邱進吉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特派姚嘉文為九十三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任命莊和雄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劉石安、嚴皙苓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吳盟分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威呈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楊家駿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蔡榮雄、吳淑貞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山內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裕星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陳世賢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葛卓崙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邱紹清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藍敏全、林忠彥、趙揚桐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派蔡文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派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張禮棟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吳老德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張慶豊為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洪文祥為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馬雲霞、黃逸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明家、廖淑英、林智芬、蕭寶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道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靜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莫美秀、高惠淑、王慧娟、莊淑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威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聰燕、楊坤仁、蔡忠恕、梁淑娟、王禎彬、孫林耀盛、洪素球、劉炳鐘、蘇國楨、潘書婷、許峻瑜、謝瑞權、楊寶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吉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任命莊鴻璋、柯鴻章、潘誠章、高元光、張國榮、陳義亮、鄭克明、楊文益、莊文榮、胡杰、楊清福、陳嘉得、林長誠、李忠王、吳憲克為警正一階警察官,莊清根、王英輝、張曦明、張溥仁、林春山、林郁誌、李永三、張柏松、柳添安、呂素蘭、林漢平、張金安、王世豪、楊榮高、翁雅評為警正二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