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華總一義字第○九三○○○一九九六一號 茲依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公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註:附「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修正本)」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