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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2年12月10日
號次:第655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
特派姚嘉文為中華民國慶賀海地共和國獨立兩百週年慶典特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外交部部長 簡又新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
特派錢復為中華民國慶賀瓜地馬拉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外交部部長 簡又新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一日
任命王春成、林明輝、楊德旺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俊榮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昭雄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何菁菁為高速鐵路工程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朱富美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張文政、田炳麟、洪泰文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江惠民為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何明楨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長,黃萬順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方進貴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唐德智為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何幼榕為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菁為臺北市士林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翁淑真、馮憶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志浩、廖苑伶、吳泰佾、黃鈞琦、劉怡欣、許佳玲、陳菁萍、陳瑞微、蕭裕騰、王若筑、張淑敏、王佩仙、沈瑄瑄、陳姵縈、李芳宜、劉羽珊、趙建國、羅文聖、黃瑞儒、鄧靜宜、吳美雲、鄭任媖、高雅雯、蔡倩容、陳瑩璇、郎力葳、范家禛、洪一心、賴冠吟、林伯蓉、何家偉、林世元、陳俊仁、周永都、宋馥華、吳鉉祥、楊美智、周育呈、賴瀅玉、洪崇嚴、倪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伍逸康、許智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
任命張志強、蔡美娜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瑞文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許銘能為臺北縣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靜儀、潘明珠、黃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文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仁郁、向淑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世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曉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士杰、許雅琪、孔賢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夏慧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惠心、李裴益、劉惠芳、羅兆廷、黃嘉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滿、劉煙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兆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四日
任命李秋錦、梁海威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倪明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何政儒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吳東昇為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李舟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張淑賢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蘇錦松為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
任命李南陽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周志浩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蘇國澤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王光舟、林高偉、陳慧文、李永祿、陳淑媛、吳輝安、余明堂、吳家勝、宋有鍊、陳世琪、黃郅達、林辰雄、曾彩欣、邱鴻彰、王志豪、林素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寶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孟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巧玲、李秀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香、王昱嵐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