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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2年10月15日
號次:第654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六日
任命吳瑞北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賢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蔡永暭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
任命鄭延國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黃雅榜為考選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任命黃瑞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春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郝龍斌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楊美鈴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
特任范光群為司法院秘書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
特派張正修為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吳泰成為九十二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工作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七日
任命謝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楠梓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廖育慧為行政院法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鄭翔勻為立法院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周麗華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高嘉濃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高鈺鈞、陳宜輝、邵清淵、鄭仁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婉麗、蔡博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維華、林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倪華、孔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嘉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彥廷、郭青蓉、范乾峯、簡麗瑩、詹于嫺、詹于瑩、鐘秀媚、吳雅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戴維建、陳育範、高一峰、林志恒、卓力行、楊學仁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八日
任命柯正峯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督學,楊玉惠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雲昌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周穎宏為嘉義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光裕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詹聯興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謝翰璋為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簡廷瑀、蕭輝明、朱志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威志、陳耿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