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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

公布日期:92年10月08日 號次:第6545號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中樞紀念大成至聖先師孔子誕辰典禮,於本(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在總統府大禮堂舉行, 總統主持,副總統、中央與地方高級文武官員、民意代表及新竹以北地區各公、私立大學校長等二百餘人與會,會中由世新大學校長牟宗燦專題報告|「高等教育的挑戰與展望」(全文如后),典禮至九時五十分結束。

「高等教育的挑戰與展望」全文

總統、副總統、各位首長、各位先進:
在孔子誕辰的前夕,本人能受邀在這裡談教育問題,覺得特別有意義,也很榮幸。眾所周知,孔子是一位「誨人不倦」的教育家,他的思考原則和處事準則至今仍然值得我們學習。
孔子一生提出過許多深具哲理的言論,句句發人深省,其中有一句話反映他的思想具有通權達變的靈活性,他說:「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意思是說天下的事情,沒有一定要怎麼做才可以,也沒有一定不能怎麼做才可以,完全要依照事情的合理性,採取因時、因事制宜的通權達變措施。
孔子這句話所揭示的「處事要因時、因事制宜」的道理,值得當今關心教育改革者省思,也讓我個人得到啟發,對教育工作有更深切的體驗與認知,以下謹就「高等教育的挑戰與展望」提出一些粗淺看法,還請各位先進多予指教。
壹、實踐學術自由、校園民主與倫理
台灣在解嚴以前,高等教育遵循的是一套多年未修訂的大學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即使當年有多位有理念、魄力的大學校長,如傅斯年等,亟思維護學術自由、校園自主,在推展一定程度後即難以突破。解嚴以後,民主發展波濤洶湧,影響所及,大學校園也受到衝擊,尤以近年來教授治校、校園自主、學生自治等訴求更是甚囂塵上。以近年來訴求高漲的教授治校來說,此觀念於短短幾年內在國內受到廣泛的討論與重視,無可諱言的,當時的政治環境是主要原因,在威權體制解體,民主政治蓬勃發展的同時,大學校園聚集了全國高級知識份子,對於民主的認同與要求更甚於一般社會大眾。可是,部分大學在沒有正確了解教授治校的真諦之前,就倡導並實施教授治校的政策,這是非常不成熟與不適宜的作法。
民國八十三年我國大學法修正時,著眼於民主制度的建立,並未整體考量一個健全制度的制衡原則,有關院長及校長遴選制度的建立,並沒有深切體會到國外大學遴選的精神,以致使很多校園人士認為票選是產生校院長最佳的模式,在體制方面也未深入了解國外大學行之有年的議會體制,倉促訂定「校務會議為校務最高決策會議」,乃致造成校園運作混亂,教學、學術與一般行政權責不分的現象。
歐美社會由於長年實行民主政治,在這方面大學校園往往扮演先驅的角色,教授參與學校重要政策的制定是大學運作的常態,尤其在教學和學術方面的政策,幾乎全面由教授來主導。可是國外大學並不用教授治校此名詞,一般採用「大學成員共治(Shared Governance)」。大學成立大學議會,定期開會,大學議會之下,依大學的特色及需求設立許多常設委員會及功能性的臨時委員會來廣納全校教授及其他成員的意見,凝聚共識;委員會的決議送陳大學議會審議,通過後,送交校長核定實行,校長有權否決議會的通過案,但必須陳述否決的理由,一般而言,校長不會輕易使用否決權,尤其是學術委員會所通過的有關學術方面的政策,除了財政方面的考量外,校長不會有反對的意見,這是學術自由、大學自主的主要標竿。
談起學術自由,不得不提學術自由觀念興起甚早的歐美國家。美國自十七世紀有了大學,就有學術自由的觀念;可是真正了解、重視學術自由且普遍性的被接受是在一九一五年美國大學教授協會(AAUP)成立之後,尤其是在一九四0年的「學術自由及長聘宣言」被接受後才落實的。該宣言的四項重點是保障大學教授教學自由、研究自由、發表研究成果的自由、以及在校外講演的自由(the freedom to teach,research,publish and to speak extramurally),該宣言於一九九0年再度被AAUP確認。
學術自由是一種有條件的權利(qualified right),必須符合對大學的責任及標竿,因此,學術自由並非教授有無限自由在課堂中做任何事情,或以任何方法去做研究,或是在公眾場合聲稱任何主張:其主要的關鍵在於傳授真理、追求真理及發表真理(to teach the truth,to obtain the truth,and to publish the truth)。
自由、民主是大學理想的人文精神,可是大學最終的目標是追求學術卓越,培育人才,貢獻社會。現今我國高等教育在追求卓越的同時,必須有完善的制度與規範。我們必須整體評估大學的行政與教務結構,不健全的必須加強,不理想的予以刪除。基於此,謹建議下列四點:
一、國內大學可參考美國大學訂定學術自由與倫理的範疇,使教授們瞭解自己的權利與責任,並成立「學術自由與職業倫理委員會」,協助大學在倫理的範疇內維護學術自由。
二、各大學制定大學法規,除了已有的「組織規程」外,應明確陳述大學的任務與目標,並標舉大學的特色與精神。
三、各大學編印「教師手冊」(Faculty Handbook),涵蓋大學重要的規章及資訊。
四、大幅修改「大學法」,在保障正當的學術自由、校園民主的條件下,使國立大學法人化並成立董事會,借取歐美大學成功的經驗,重新釐訂董事會、校務會議及校長三者之間的權責。民粹式的普選產生校長,造成不良選風進入校園,不利於大學的文化與學術發展,因此校長應該由遴選產生,使校長權責相符,如此才能培養有遠見、有魄力、有作為的大學校長,領導大學提昇效率和競爭力,進而追求卓越。
貳、改善大學數量過多、教育資源分散現象
我國大學校院現有一百五十一所,若加上專科學校則共有一百六十四所,而十年前國內只有五十幾所大學,十年內增加三倍,在未對增加學校的數量作整體規劃的情況下,任令大學數量暴增,以致大學數量出現供過於求現象,教育發展環境浮現隱憂。
隱憂之一是:大學資源的分散,大學的設立需要相當充裕的資源,包括經費和土地,作為發展的基本條件,同時也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來塑造自己的文化及傳統。但目前大學設得太多,造成資源分散,每個學校都難以發展成為有水準的大學,至今尚未見躋身國際一流水準的大學。
在大學數量大量擴張之際,台灣近年來每逢選舉,地方就要求政府設立國立大學,目前國立大學密集的程度已遠超過其他國家。國立大學的設立固然對地方的發展和文化水準的提昇,有正面意義,然而,增設佔教育資源較多的國立大學,將使已緊縮的高教經費更形見絀。這種「政治正確」的考量對教育不利的趨勢,值得我們重視。
隱憂之二是:國內高教經費不足,大學數量又快速增加,導致所有公私立大學能得到的經費相對減少。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私立大學教育資源無法與公立學校相比,以九十學年度為例,公立大學每位學生可使用的政府經費達十五萬元以上,而私立大學每位學生所接受的補助僅在二至三萬元之間,兩者差距懸殊。
學校雖有公私之分,但學生應無公私之別,私立學校在培育人才,促進社會發展上的貢獻不可抹滅。如何縮短公私立大學之間的資源差距,讓公私立大學在公平的平台上發展與競爭,實屬當務之急。
隱憂之三是:大學數量遽增,使得大學師資更顯不足,教學品質下降。台灣在短期內增加這麼多的大學,師資來源是一大問題,目前許多新設立或改制、改名的大學師資不盡理想,就是因為社會無法在那麼短的時間內提供足夠的師資。而私立大學在師資方面,更面臨在退撫制度上的困境。國立大學具有優厚的退撫制度,教師服務年資採計方式亦較優渥,導致私立大學最優秀的教師轉到國立大學任教,使私立大學無法長期留住優秀人才。政府需要考慮公私立大學在退撫制度上的公平性,以維繫私立大學教師的穩定及教學品質。
另一個令人憂慮的現象是:國內人口出生率逐年降低,大學學齡人口隨之減少,大學供給量已超出需求,依經濟學觀點,要改善供過於求,就必須縮減供給面,政府為此提出了「退場機制」,計畫裁撤或整併辦學績效欠佳的學校,不過,目前學校數量仍在不斷增加,專科學校紛紛改制為學院,學院則紛紛改名為大學,顯示「進場」仍在進行,而「退場」政策尚無完善的規劃,以致造成混亂不一的現象,因此,如何訂定一套公平、完善的進退場制度,乃是刻不容緩的事。
參、推動大學評鑑及分類定位
為促進大學教育健全發展,政府宜卸下管制者的角色,站在輔導的立場,對大學大幅﹁鬆綁﹂,讓大學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充分享有大學組織、系所發展、人事及經費等之自主權,如此各大學才能真正依自己的條件和目標發展出各校的特色。而在﹁鬆綁﹂之前必須採取適當的配合措施,包括對大學進行評鑑及分類定位。
評鑑是一項很專業的工作,主要目的在於提昇大學辦學績效,追求卓越發展,評鑑結果攸關學校發展前途,除必須做到公開、公正外,還必須具有公信力。
國外大學評鑑通常是由全國或同區域內的大學及學院聯合組成一個協會,有組織、有目標、有標準、有程序的共同落實評鑑工作。因為參與學校較多,所以評鑑人員的素質和客觀性都達到一定的水準,定期對每所學校進行評鑑,而且是由學校自行付費接受評鑑。評鑑的目標是以誠信(Integrity)及提昇品質(Quality enhancement)為基礎來審定學校有無達到協會制訂的基本水準及辦學特色。這種正式的評鑑,不同於坊間的聲譽調查,通常都不對學校進行排名,實施多年來公信力得到所有參與學校的肯定,並成為高等學府追求卓越的必要門檻。
依我國的國情和文化,大學評鑑如果由民間機構辦理,可能較難獲得社會公信力,若由政府成立一個常設的專責機構,類似「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主導大學評鑑工作,並由專業人員設計整套措施,建立專業化、民主化及透明化的評鑑機制,應會得到較佳的效果。
在激烈競爭環境中,學校如果辦得不好,師資、設備、資源、環境等各方面條件都很差,必定招不到學生,這種學校自然會被淘汰;而透過評鑑制度也可以強迫辦學績效差的學校退場。一個有公信力的評鑑制度,可以避免引起爭議並落實「退場機制」。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大學評鑑工作,遴聘各大學校長、副校長、教務長及學者專家擔任評鑑委員,雖然有時可能因評鑑委員經驗不足或欠缺充分的評鑑資訊,評鑑過程不夠周延,以致評鑑效果不盡理想,但整體而言評鑑具有激勵大學認真辦學的正面效益,應該繼續做下去。
我國高等教育因為沒有長期規劃,以致所有的大學都在追求同一目標│學術卓越,研究型的綜合大學。為使教育資源能夠有效的使用及協助各大學發展特色,提昇績效,大學必須重新分類及定位。
大學分類較成功的例子之一是美國加州高教系統,值得借鏡。自從六○年代開始,加州高教系統在其整體高教規劃案推動下,高等教育分為三類:(一)加州大學(University of California)定位為研究型大學,共有十個校區;(二)加州州立大學(California State Universities),則以教學為主,共有二十三個校區,遍佈全加州:(三)「社區學院」,這是一種二年制的學府,加州共有一百六十八所,學生人數眾多,在高教系統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加州的高教系統已實施多年,成效斐然。
行政院高等教育宏觀規劃委員會建議將大學分成「研究型」、「教學型」、「社區型」及「專業型」等四種類型,使大學的定位更為清楚,這對國內大學的發展將有所助益。
大學分類定位後,即可依其類型各自發展特色。研究型大學需要較多的經費,政府可集中經費協助其提昇研究水準,與國際一流大學競爭,並長期為我國培育幾所世界級的知名大學;教學型大學的重點是培育全方位人才;社區學院則扮演社區教育角色;而技職校院則應與一般大學區隔,其定位就是發展應用科技並與產業結合,培養技術人才。大學分類清楚,不僅方便學生依自己的性向和能力選擇合適的大學,政府也可把有限的經費,妥善分配給不同類型的大學,提高經費使用效率,並且提昇大學辦學績效。
肆、提昇大學國際化程度
當今國際關係,由於交通便捷加上資訊蓬勃發展,使得國與國之間的距離日益拉近,台灣是一個開放型的國家,更不能自外於國際活動,所以國際化對台灣的重要性遠超過其他國家,可是台灣國際化程度仍嫌不足,有待提昇。
在高等教育國際化的層面,先以學生交流指標來看,在留學生人數方面,台灣出國留學的人數現有三萬三千多人,而目前外籍學生在台灣就讀的人數大約只有七千多人,大部分是來學習中文,只有約一千人是攻讀專業學科。造成出國留學人數較多,而來台求學的外籍學生人數少的主要原因是亞洲國家的文化、文字與語言與歐美系統迥異,台灣亦然。此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台灣各大學對外籍學生開設的專業領域課程太少,而且各大學極少課程以英語授課,如此則很難吸引外籍學生來台進修,反觀北歐國家如挪威、丹麥等國,以英語授課的課程佔全部課程的百分之三十以上,有利於吸引外籍學生前往就讀。
再從教師交流指標來看,我國大學教師出國從事教學、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人數偏低,外籍教師尤其國際級知名大師來台講學者更少,尚有許多成長空間。強化國際教師交流活動,不僅可以厚植大學學術實力,亦能融入國際學術主流,進而提昇我國學術研究水準與品質,增進國際學術地位與能見度,因此,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及學術機構建立交流與合作關係,無疑是大學國際化重要的一環。
國內大學要提昇國際化程度,必須從基礎做起,加強學生英文程度、增開以英語授課的課程,並建置使用英語的環境。教育部在這方面可扮演更積極的角色,鼓勵大學多開設以英語授課的課程或學程,並加強推行雙聯學制,鼓勵大學生出國,吸引更多的外籍學生來台,同時推廣教師交換計畫,鼓勵各大學與國外大學進行國際性整合型研究計畫及相關學術交流活動,並將這些國際化的指標納入評鑑及對各大學獎補助款的整體考量。行政院計畫在七年後辦理公務員英語能力鑑定考試,提昇公務員的英文程度,這對促進大學推動英語教學,提昇英語水準進而促進國際化也都有所幫助。
根據個人多年來在教育工作崗位上的體會,深深覺得台灣的教育成果其實是值得我們驕傲的。台灣在天然資源缺乏的環境下,能夠開創出令世人矚目的經濟奇蹟及民主成果,主要歸功於教育培養出來的高品質人才。雖然教育政策常遭批評,但教育確實對國家的發展與進步作出很大的貢獻。在此對高等教育提出看法與建議,就是本著一個長期從事教育工作者對教育的關心及對社會、國家的信心,希望國內高等教育精益求精,更上一層樓,培養出更多的全方位優秀人才,以因應二十一世紀知識經濟年代的需求,同時以更豐沛的人力資源,為國家再創美好的前景。
敬請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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