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1933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12月06日 號次:第636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任命許志仁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任命林豐賓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任命黃重寅為中央警察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賴杉桂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王美花為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 鎂為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陳淑美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謝鍾陸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楊立奇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魏貽楙為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許振榮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歐紫苑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楊紹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孫碧霞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賴松岡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吳炳煌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
任命郭志雄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
任命黃勝發為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葉景棟為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林海宗為嘉義縣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林雅芳、顏如欣、陳吳美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雨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裕斌、賴彥良、黃慶昌、林震哲、吳孟玲、伍淑惠、黃國修、劉逸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易永嘉、張海島、蔡岳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中強、江麗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定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瑞發、周 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榮貴、曾雅偵、古耀維、陳臆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祐瑄、蘇介雯、閻立泰、鄧若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意倩、宋志堅、蘇鴻吉、施慧美、黎秀觀、許志祥、陳坤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秀枝、侯貴美、詹子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孝良、林志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水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創冠、劉耿江、王子彥、王瑞卿、王順聰、黃世欣、張郁翎、黃致儀、張嘉珮、楊惠智、莊銀杏、林維誠、楊雅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忠平、黃展益、林美玲、林蕙卿、張俊詳、許應勃、簡寶惠、林冠吟、王金碧、溫月秀、蘇桂枝、邱佳音、李彤芬、王美華、何明臻、何宛玲、蔡麗萍、陳秀惠、郭惠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秋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桂美、馬筱蕙、蘇鎮安、葉雅惠、李怡青、白嘉眉、鍾俊華、方裕僊為薦任公務人員,范姜光良、谷祖良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周光永、張慎儀、吳國詠、秦繼孔、林德彥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任命吳永安為警正二階警察官。
任命江震學、韓顯宗、吳健一、吳瑞麟、鄭明華、陳宗慶、黃聰明、李孟峰、鍾明峰、楊文正、翁啟源、蘇耀政、江漢亭、陳銘基、游龍榮、吳連安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任命廖安定、程中江、邱湧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富善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郭聰欽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張瑞楠、陳 追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陳雲南、王秀灑、陳榮宗為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檢察官,沈明彥、蔡日昇、林舜問、吳國南、陳吉穗為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郭啟東、錢漢良、郭吉助、陳文昌為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沈明倫、費玲玲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張秋雲、施良波、周志榮、林永義、呂光華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呂丁旺、柯麗鈴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
任命方緒雄、呂光耀、陳俁吉、胡志賢、彭俊智、吳致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啟仁、曾東順、陳霞素、黃景楠、施大成、何甲恩、黃雅美、蕭志英、洪正雲、林樹蘭、黃文貞、趙木桂、蕭宇誠、洪善仁、陳東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良、郭秋怡、李敏旭、莊惠媛、林國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