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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4月05日 號次:第633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國史館館長潘振球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特派許濱松為八十八年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升等考試補辦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特派郭光雄為八十九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任命鄭守鈞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元太為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歐來成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簡任第十二職等總工程司,姚錫齡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韓懷豫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劉三錡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計長,吳水源為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柯光源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視察,蔡鴻坤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清玲、呂秀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郭榮卿、曾錦清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陳昭欽、呂光宇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朱之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
任命陳國東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盧志崶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陳伯達為國立故宮博物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林育芳為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
任命鍾振芳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馮定中為最高法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洪德盛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若玫、潘台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芳姿、張美瑩、王亭方、何宛青、洪鈴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春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彩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瑞興、邱忠直、吳亭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榮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華娀、林進修、毛昭綱、姚念慈、陳先成、蔡璧徽、邱文中、吳德良、吳昀雲、蔡佩蓁、游儒倡、曾嘉輝、陳仁和、范怡如、陳福進、蔡雅純、蕭曉娟、張文玉、柯博修、陳秋杏、陳暖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美滿、陳龍王、陳勝彬、吳秀鳳、劉妙惠、陳炳憲、張介元、顏芳子、吳金枝、楊明朝、何鴻業、潘珂毅、洪敏慧、王彩枝、朱永照、董進興、葛隆盛、蕭素緜、林靜梅、黃泰初、陳銘坤、江文啟、巫文輝、黃梅玉、陳錦混、楊朝發、楊宗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粘玉鈴、李清桹、黃俊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素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得雄、林忠和、曾秀蘭、謝松英、鍾永昌、蘇阿滿、李延堂、林舜諒、王惠民、陳俊隆、陳善修、賴慶輝、詹麗雲、白碧華、林雅姬、賴欽聰、汪蒼君、李秋明、徐聖富、陳隆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永謀、高淑杏、邱瑞銘、張振燿、劉力元、吳永龍、許玉琴、林茂良、蔡明安、胡振鐸、鄧曜鐘、吳健樑、林振利、曹俊仁、李成家、林初枝、廖光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偉立、汪雲美、陳在福、唐文妹、李玉雲、陳東祿、姜建忠、曾英志、吳明得、孫振隆、陳仲鎮、張麗卿、楊秋娥、施鎂燕、黃女珍、黃顯琛、莊娜香、林惠芬、林榮祥、簡俊佑、顏淑玲、李素香、黃德勝、彭雲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春蓮、戴貴美、蕭淑蕙、洪清風、李貴文、蕭珠錦、李明長、李明和、吳永泉、顏坤猛、陳忠義、鄭 晨、李素花、陳永盛、翁秀津、夏福祿、梁見喜、朱金藏、簡義雄、鍾玉粉、陳顯貴、劉淑勤、駱炯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素恩、黃瓊珍、王麗秋、林素敏、費繼華、湯廣恆、沈森川、蔡昌裕、陳金柱、張恕嘉、蔡振興、林河山、沈嘉生、李同潭、蘇泰山、詹武興、黃國浩、李美芳、張淑珍、張英俊、江明惠、陳秋芬、楊高賓、柳國鎮、張玉美、周宗琦、曾茂能、王守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阿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佩玲、莊毓民、周憲民、陳威龍、柯信國、陳璽仁、陳韋達、程建銘、袁維新、李宜中、林雪鈴、鄧雲慧、梁致明、賴至真、王憶芬、廖文傑、廖正義、洪俊傑、吳介任、羅德勝、周宜平、呂云傑、黃進益、林益輝、何京鰲、陳怡吟、黃鴻儒、張國亮、盧柄宏、林德熙、鄭隆致、林淳生、林 鴻、吳志鏗、陳泰源、郭有智、黃群峰、王麗君、吳碧娟、黃賽玉、徐曉慧、黃紹峰、楊宗穎、蔡孔文、蕭郁萱、童春濱、張慶宏、林明憲、詹益群、郭振吏、簡美娟、蘇性豪、徐壽芝、何沛文、張旭銘、吳淑華、郭泓溪、鄭啟聰、方 矩、武昌隆、王宗煒、吳 群、呂德義、陳寶屏、王建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韓華英、唐慧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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