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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4月12日
號次:第633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五日
任命崔德霞、薛梅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巧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祁川郎、吳月娥、陳淑珍、李慧娜、張序鶴、張萬清、沈 紡、連瑞玲、王美慧、闕淑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尤志、洪竹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香、洪木身、游曄宏、黃阿梨、吳重輝、李茂林、張惠美、邱英如、蔣德禮、鄭月娥、黃素香、魏有勇、廖可以、陳光星、陳儀卿、余瓊耀、黃榮堂、蔡英俊、張添輝、彭熙婷、林美伶、郭玉旋、李佩芬、郭金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文祥、周玉珍、陳梅蘭、謝 英、劉姿玲、鄭小萍、陳德耀、張愛倫、賴燕玲、白文威、林聰標、黃勝吉、石登財、葉俊宏、林昌明、葉美霞、林如佐、張嘉波、柯素慎、郭德雄、吳雲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家瑜、李月芬、張淑敏、吳三吉、周金木、陳月芬、周秀美、陳國輝、黃承忠、鍾彬湶、曾如善、程幸鳳、蕭麗月、陳孟章、王桂翠、林忠權、江麗棻、陳慧星、陳香雪、林源助、張翠花、朱飛燕、黃麗娜、賴淑鑾、林雪貞、郭貞吟、康維慧、林賢相、黃永康、王琇昤、陳天賜、陳俊益、王錫勳、郭健宏、陳奎任、周宗源、車世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七日
交通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豐正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