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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9年02月23日
號次:第632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一日
任命歐陽秀紅、王清林、何國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聖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月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一日
任命吳文正、林互享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徐明志、林宜文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四日
任命余新明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
特派張鼎鍾為八十九年關務人員升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五日
任命高福源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和義為臺北區支付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鄭明山為簡任第十職等執行秘書。
任命謝焜炎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會計主任,陳璽元為臺北關稅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會計主任。
任命林泊佑為國立歷史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楊景德為經濟部水利處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林萬和、吳富豊為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周國欽為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張錫聰為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藍格明為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廖美淑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國清為管制藥品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閻克義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室簡派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派賴興家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室簡派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史秀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家葳、彭文清、巫昆霖、許耀誌、許清河、李政忠、黃建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芳霞、陳銀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 竟、陳秀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鴻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昇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 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修緯、許燕鶯、陳淑蓮、陳俊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慶連、盧茂潭、余郅敏、周昭榮、涂禎宏、周熠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 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惠琦、蔡宜純、楊敏玲、徐倬園、邱淑芬、張心怡、麥慧麗、何彥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水盛、葉淑鈴、康彩華、嚴春芳、孫蔚庭、莊淑純、林惠璈、鄭惠玲、胡麗嬌、林貴蘭、劉榮仁、黃素梅、林鈺桂、林淑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榮城、江鳳珠、朱石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惠琴、鄭水秀、陳永楚、王文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惠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敬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吉秀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麗珍、王宗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振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莉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卓津如、陳汝瑾、江心怡、楊俊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六日
任命許瑞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耀明、林壽松、顏月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鳳嬌、許民權、羅永湧、白澄松、林瑞嬌、梁振華、蔡尚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敏杼、傅石岩、孔令芬、鄭桂琪、陸端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玉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惠、李亦筠、陳建明、洪幼玲、林嘉雯、劉佳琪、潘家鑫、陳榮州、鄧淑娟、吳賜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純妙、林芳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管一純、葉念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盛巧弟、陳麗鳳、王祖琼、許敏英、王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明珠、林紹華、葉美玉、李玫娟、羅秀珍、鍾明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玉珠、張瀞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淮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正文、郭麗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駐貝里斯特命全權大使沈國雄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外交部部長 程建人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教育部政務次長楊國賜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任命吳清基為教育部政務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二月十七日
任命林江蘇、張幸雄、邵明財、江彩露、陳淑媚、張咨容、林玲惠、潘惠珠、陳玉山、郭美芳、陳淑惠、黃文炳、林玉柱、謝志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秋玲、鍾文真、陳芬娟、黃馨賢、翁玉琴、呂碧媛、邱陳淑惠、黃淑文、王鼎全、邱振嘉、林蕙蘭、張靜淵、蔡寶元、張家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毅忠、黃秀美、邱秀雲、謝含笑、張信寶、曾本献、李宗柱、陳登富、彭鴻森、盧東褒、黃玉耐、梁依仁、林淑慧、王月桃、陳金蓮、程開生、薛秋娥、簡長和、黃紹明、詹明光、洪峻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水旺、林連瑞、謝汸林、蕭名記、林聰田、杜安民、陳烈堂、劉清廷、劉士民、張美鈴、蔡嬋妍、黃水吉、謝明洋、侯文章、陳栢松、張文瑞、郭再發、侯金獅、侯 茂、李清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長業、謝鳳美、林文典、楊智喬、花進屘、施懷棻、邱琇貞、詹媺宇、鄭春美、蕭秀春、張慶郡、張玉鈴、陳建興、吳土圩、齊鵬舉、汪水金、劉勇邑、方小萍、林玉樺、孫淑娟、張峻維、陳銘祥、黃淑娟、江盛來、施玉祥、楊慧娟、粘美惠、陳世傑、黃建章、林泳玲、陳思穎、邱耀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本華、徐香蘭、黃月雲、黃明珠、羅錦誦、林德義、王松旺、周振炎、洪俊亮、張嘉麟、李春風、林建宏、吳昭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友源、陳麗芬、盧仙崙、林本鑫、梁銀專、林素琴、梁斌成、梁錦淵、許靜侖、龔阿筍、張碧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樟、劉文雅、鄭又慈、李汪慶、李武發、楊炎鋒、黃仁雄、蘇慶宗、曾小萍、王友賢、卓麗華、張淵源、汪五湖、陳雅慧、沈崇平、蔡明軒、李清良、吳桂舟、陳月葭、謝素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