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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12月08日
號次:第631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林中斌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林中斌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任命鄭安國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任命廖靜芝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戴桂英為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執行秘書。
任命陳森泰為立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李玉香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莊武雄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馬孝莉、樊 瑾、陳錦玲、翁國璋、陳燕玲、鄭承昕、葉燕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發順、林慧芝、劉晉昇、廖志峰、郭錦瑜、劉永正、胡慧禎、張慧芬、林岳宏、劉俊宏、戴玲真、余黃平、蔡紫蓉、王炳耀、程景煜、朱育廉、張俊星、蔡蜜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燕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耿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珍、曾美鶯、唐建崇、連鴻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奕志、林哲宇、魏旭鋒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任命殷立武為警正一階警察官。
任命陳美雯、高武癸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任命李瑞倉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林益鐘為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苗栗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張杰芳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鄭秀娥、張佩君、王方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宏仁、王聲昌、黃國淵、王志強、許嘉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廷彥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任命黃健良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于大方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林樹全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露生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邱政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兼組長,莊麗珍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李雪玉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林鴻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李秋美為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胡効群為外交及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張萬全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王銀漢為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張惠元為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
任命張 清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李龍儀、洪章哲、丁榮堂、黃惠敏、廖國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富仁、李調祥、李昭儀、李志鵬、周朝宗、曹德金、張雅能、陳永源、洪慶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毓銘、廖怡萍、林育慈、蔡秀婉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