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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88年11月17日
號次:第630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八日
華總二榮字第八八一○○三四三二○號
文壇耆宿龍瑛宗,才識宏達,志行高潔。早歲卒業臺灣商工學校,篤學能文,蜚聲宇內。創作小說「植有木瓜樹的小鎮」,榮獲日本改造雜誌佳作推薦獎,頭角初露,聲譽鵲起。嗣任文藝臺灣編輯委員、臺灣日日新報編輯等職,肆力創作,著述尤豐;立意精純,群倫共仰。光復後,擔任中華日報日文版主編、創辦中華雜誌、出版散文集「描繪女性」,關懷婦女同胞權益之保障,親炙現代主義文學之精髓,文思清新,獨樹一幟。晚歲,以中文寫作「杜甫在長安」、「勁風與野草」,迴翔文壇,轟動一時。復捐贈手稿、照片、藏書暨相關文物,開啟作家捐贈典藏文物之風氣。獲頒臺灣新文學特別貢獻獎,望重士林,實至名歸。遽聞溘逝,殊深軫悼,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崇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華總二榮字第八八一○○三七二○○號
司法院前副院長呂有文,資賦穎秀,志行卓越。北平朝陽法學院法律系畢業,精研律法,學養淳厚。曾任臺東地方法院院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及臺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斷案折獄,中正廉明。嗣出任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及副秘書長,宏謀深運,懋績丕彰。膺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部長,碩畫藎籌,經綸廣佈。民國八十二年獲聘總統府國策顧問。旋任司法院副院長,輔弼院務,遠見卓識,翊贊功深。從政之餘,執教上庠,傳道傳經,聲華丕著。復勤於撰述,著有刑法各論等書,群流共仰。綜其生平,崇法務實,碩學謀國,甘棠望重,允足矜式。茲聞溘逝,軫悼良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