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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9月15日
號次:第629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八日
任命陳秀龍為苗栗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八日
任命謝新平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張雲屏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鍾火成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研究委員,陳鴻瀛為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許盧節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陳煥乾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處長,曹國慶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主任。
任命王守吉、何裕良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邱錫川、吳文宗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玉燕為經濟部會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任 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正改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朱曙光為氣象儀器檢校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許興順為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天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建中、陳首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詩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宗雄、陳淑惠、蕭玉英、李慶雲、戴國英、呂俊毅、連振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登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高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其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毓珊、黃秋敏、葉執東、蔣華凌、黃秀媛、徐慧貞、劉梅瑛、楊家芳、張雅婷、蘇淑婉、陳梅純、黃琳婷、彭齡瑩、施碧珠、張世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琪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鈺娟、董景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玉萍、倪麗心、陳瑜珊、吳秀霞、陳慧琪、謝慧美、廖美雯為薦任公務人員,凌晉章為薦任關務人員。
派朱成偉、高得成、謝宗原、吳宜憲、吳萬聰、林榮國、于中平、翟學誠、謝明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八日
任命鍾添煌、黃博敏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九日
特派許濱松為八十八年中央暨地方機關公務人員升等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九日
任命莊展祥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李嘉英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周杏春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編纂。
任命許勝昌、呂理焜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銀千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周丁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廖為仁、劉興臺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武育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張鴻仁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
任命沈清源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忠武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吳境恬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陳珠彬為簡任第十職等審計,魏東世為新竹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劉明源為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謝俊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祖石、楊國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舒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玫如、鄭麗楨、謝麗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陶萬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九日
任命蘇景華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陳富榮為警正二階警察官,方銓鐘、陳必永、陳文火、黃政雄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楊榮輝、潘基忠、錢仁儀、洪榮鴻、張家銘、陳介文、陳俊宇、游志文、江順志、陳威名、蘇慶忠、陳旭宏、汪聖傳、洪海騰、黃信宏、許汶任、蘇連仲、林志勇、黃健華、黃璿庭、李慈榮、楊昌發、吳政和、莊明祥、謝榮展、林裕堯、高意明、陳昌棟、萬明忠、吳進雄、許凱嵐、危德清、林有宏、曹建傑、曾源熙、林文榮、徐添登、吳易霖、鄭青峰、范植英、陳明宗、陳政忠、林志泓、徐吳源、黃品章、陳瑞毅、李明彥、紀 豪、林智賢、曾光立、楊明珠、潘仕能、鄭榆蒼、蘇誌成、吳己長、洪偉鵬、廖運結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