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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元首聯合公報
公布日期:88年09月15日
號次:第6297號
一、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閣下、瓜地馬拉總統阿爾蘇閣下、尼加拉瓜總統阿雷曼 閣下、宏都拉斯總統佛洛瑞斯閣下、薩爾瓦多總統佛洛瑞斯閣下、哥斯大黎 加副總統費雪閣下及貝里斯副總理布里仙諾閣下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在中 華民國台北市舉行第二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元首高峰會議,多明尼加副總統 斐迺代司閣下以觀察員身分與會。
二、各國總統、副總統暨副總理曾就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及多明尼加之關係及 其他共同利益事項交換意見,俾加強彼此間之友好合作關係並朝向全面加深 關係之新階段。
三、中華民國總統對與會各國鞏固和平、實行民主、發展經濟、增進社會福利之 努力表示欣賞。同時對中美洲國家逐步整合以推動該地區永續發展所獲致之 成果表示敬佩。
四、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貝里斯副總理對中華民國在政治、經濟與社會各 方面之進展,尤其對李登輝總統閣下所獲致之民主化、多元化成就,表示讚 揚。
五、中美洲各國總統對中華民國政府及人民適時慷慨協助中美洲地區進行密契颶 風災後重建工作表示至深感謝,中華民國總統重申其政府將繼續支持中美洲 進行重建與改變,設法使在該地區之投資大幅增加。
六、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貝里斯副總理重申,依據聯合國會籍普遍化原 則,所有符合聯合國憲章規定條件之國家,均有權申請加入為會員,並一致 認為應以對話及和平方式解決所有國際紛爭。
七、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貝里斯副總理對中華民國民主過程表示讚賞,並 重申其承認中華民國主權之立場。
八、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貝里斯副總理及中華民國總統對中美洲國家與中 華民國合作關係持續進展表示滿意,一致表示加強傳統友好關係之堅定意 願。
九、中華民國總統表示中華民國盼能成為中美洲統合體區域外觀察員,中美洲各 國總統、副總統及副總理感謝此項意願。中美洲各國總統及副總統將研議實 現以該資格參與中美洲統合體活動之最適當方式。
十、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副總理對中華民國在求該地區發展之策略性項目 上所提供之合作表示感謝。中華民國總統承諾擴大在上述項目之合作以支持 該地區,包括鼓勵台灣企業前往該地區投資,以使就業機會增加、科技現代 化、經濟生產力增強、貿易加強及多元化、觀光永續發展及中美洲與中華民 國之生產互補。
十一、中華民國總統、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貝里斯副總理對中華民國與中 美洲經濟發展基金成立後之工作成果表示滿意,雙方將繼續合作執行具有高 度效益之生產計畫,以擴大國際合作,達成區域永續發展之目標。
十二、中美洲各國總統及副總統強調中華民國透過中美洲經濟整合銀行所提供之 財政援助,並盼繼續加強此項合作及盼中華民國合作推動強化區域整合之大 型計畫。
十三、渠等同時對中美洲經貿辦事處之成立及運作表示滿意,認為能推動中美洲 外銷以及與中華民國之貿易,及推廣觀光投資。
十四、中華民國總統、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貝里斯副總理對於在哥斯大 黎加聖荷西市舉行第八屆中華民國與中美洲國家外長會議之順利成功,以及 其所獲致之成果咸表欣慰,並重申外長會議應續為推動及協調各國間合作之 機制。
十五、中華民國總統、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貝里斯副總理表示此次會議至 為重要,並同意繼續舉辦此種性質之會議。
十六、中美洲各國總統、副總統及貝里斯副總理對渠等在中華民國停留期間所獲 之熱誠接待,特向李登輝總統申致誠摯謝意。
十七、多明尼加副總統以觀察員身分對本聯合公報內容表示贊同。
十八、本聯合公報以中文、西班牙文及英文繕製,三種文字同一作準。
本聯合公報簽署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七日,即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九月七日於中華民國台北市簽署。
中華民國總統 李登輝
瓜地馬拉共和國總統 阿爾蘇
尼加拉瓜共和國總統 阿雷曼
宏都拉斯共和國總統 佛洛瑞斯
薩爾瓦多共和國總統 佛洛瑞斯
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副總統 費雪
貝里斯副總理 布里仙諾
多明尼加共和國副總統 斐迺代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