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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5月16日
號次:第639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四日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李旺臺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特派許陽明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四日
特派許桂霖為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警察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四日
任命王光祥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黃日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信一、郭逢耀、廖訓詮、蕭家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林世杰為電子處理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馮志能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張念中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吳瑞蘭、懷 敍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武育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楊漢湶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陳再晉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顏哲傑、盧志崶為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樂昌洽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周 瑞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郭子哲、姚金雲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尤泳智、楊慶熙、蔡鴻德、張見聰、劉崑山、王俊淵、魏秀蘭、謝貞雄、陳瑞琴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黃政民為國家檔案局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貴莉、張育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宜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冠黎、鄭達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竹婷、陳秀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慶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素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國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姜彥吏、林山峻、陳志峯、陳益書、張書豪、蘇清文、莊長遠、張毓玄、劉美君、吳志鐘、余國華、吳正良、陳季竹、曾至宏、彭億鈞、陳茂益、王盈翔、吳東原、王仲評、劉廉芳、簡忠如、莊明裕、盧錦松、黃清文、張堯明、林傳福、林瑞隆、何鋕信、朱信吉、賴紀安、翁逸群、于偉智、陳俊利、林育民、廖哲儀、黃清輝、賴雲祥、黃俊樺、郭姜余、吳傳洋、李子真、劉嘉瑄、楊長岳、錢世傑、許俊章、葉偉中、陳櫻文、董裕光、楊任之、鄒孟昇、陳敏海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九日
任命陳敬宏為內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統計長。
任命黃文卿為內政部營建署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小月為駐聖克里斯多福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陳連軍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何卓飛、劉賢德、陳雪玉、林騰蛟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訓祥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林國章為國立國父紀念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許宗唐為國立國光劇團簡任第十職等組長,林志重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賴世雄、朱福興、田村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秀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文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育頎、林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素貞、李世屏、詹蕙芳、黃素美、黃金樹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九日
任命唐嘉穗、魏瑞昌、毛俊杰、楊建和、陳朝欽、陳文議、陳甲益、陳大修、張豈源、廖家得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日
任命龔 力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林德茂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林元太為桃園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金鎮為臺北市大同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派陳伯興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東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張順進為高雄市政府國民住宅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梁孫源、陳依萍、洪宗賢、朱嘉芳、蔣鋒帆、陳卷書、李建儀、李芸姍、陳郁爵、林虔睦、林佳輝、張通銘、李貞慧、邱瑩明、詹益忠、羅丹梓、黃勇學、潘品合、高佳慧、何君彥、游茱棱、鄭文郁、何建賢、林亮宏、廖芫雅、呂姿誼、邱正迪、馬文雅、李妮鍾、李宜燕、劉家妤、陳逸群、彭旻文、沈名吟、廖姿雅、林振嵩、張瑞文、莊雅琳、曾曉詩、陳華明、黃獻皞、黃政斌、李如悅、蕭志界、廖文瑋、陳世彬、楊錚宜、邱逸淳、陳良盈、劉怡廷、林淑芳、劉怜瑛、周慈芳、林子平、周啟庠、陳珮昀、廖翊筑、于輝華、徐立仁、沈書慧、謝潤華、黃騰毅、林珊珊、張鵬遠、蔡鴻銘、洪光良、柳景豑、薛詠薇、鄭宇珍、李朝樹、洪敦玫、周業鈞、賴大維、陳良宇、洪勗珊、尹永成、蔣智宏、李德慶、林重達、陳俊全、李永誠、楊正安、王碩郁、姚美芳、徐立昇、邱靖惠、黃啟光、陳莊馨、張芳誠、鍾念君、湯雅涵、李佳穎、陳炯毓、莊斐琪、林宜玫、徐明暇、石世賢、鄭順中、賴名耀、蔡禎櫻、孫國清、謝鏡泓、盧怡吟、簡文祥、高文生、羅力瑋、丁建谷、王建祥、林祺彬、詹仁輝、買明信、羅維中、黃炳華、陳錦安、謝龍文、蘇玉祥、曹效文、朱寶利、唐進升、頊台華、金台發、黃瑞鵬、王喜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俊麟、龔健彬、林偉城、莊垂正、吳坤玲、林正揚、林其棟、鄭昌勝、葉奕欣、洪鈺慧、黃廷弼、黃惠玲、許世昌、張勳昌、林家興、石樹毅、王駿欽、陳光宏、陳巧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振民、賴秋銘、余振南、范綱爐、田秀蘭、黃昭銘、蔡仁杰、陳瑞雄、李總鎮、吳國卿、游素真、黃慶源、張國欽、陳世錚、潘政治、連增榮、鄞武松、方有成、陳秀娥、曾秀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坤祥、劉豐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美菊、孫雪屏、邱淑卿、鄭詹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十日
任命李彥毅、林豐洲、胡婷婷、黃忠議、周文謀、陳宏任、劉信彣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