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2410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5月30日 號次:第639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任命黃松棋、林國演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劉文仕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古梓龍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義勇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任第十三職等館長。
任命周 嚴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吳約西為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汪璋華為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勝福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連山為水利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宋伯永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組長,李鐵民為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劉駿明為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蔡英良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志強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鄭碩亮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秋元為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林明珠為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連振賢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翁正成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趙金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胡世岡為簡任第十職等審計,陳德興為臺灣省基隆巿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蘇進步為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洪東煒為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崑泉為建設局市場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素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信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倍任、盧泰宏、林志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文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潔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英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藍新平、趙麗珠、李玲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麗音、易文海、林建仲、江建霖、熊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建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幸筠、戴啟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慧旬、利貴珠、彭書德、白忠正、吳昭娟、盧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永固、趙子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俊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敏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二日

任命陳文昌、曾詔顯為警正三階警察官,王魯平、洪清潭、郭建成、林本泓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三日

任命張綉絹、謝素月、李莉蘭、詹玉蘭、楊富卿、張淑貞、李美芳、李瑾瑛、莊麗珠、林月美、黃桂芳、劉敬荃、許玉琴、劉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三日

任命宋國源、郭源章、張天財、張沛霖、葉明欽、俞堪豪、羅日成、鐘家弘、賴韋均、陳政靠、盧文福、吳俊岳、鍾英仁、翁滉熙、譚慶國、楊順雄、戴仁福、朱富莊、李柏璋、黃光揚、蔡政衛、洪玄竹、張明亮、周文銘、陳國揚、劉祉源、鄭美文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派張鼎鍾為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甈F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派吳泰成為九十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專責報關人員、保險從業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任命何惠安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黃裕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魏立志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何志忠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悅宜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舜基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莉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連福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孫善祥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郭淑貞、林東昌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宋狄揚為國家文官培訓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黃敏恭為臺灣省諮議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
派周文彬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立人為高雄縣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楊昱辰、何惠民、薛麗君、劉遵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安琪、黃翠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雅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少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如茵、賴文龍、葉士財、陳振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姿芳、黃寶貴、林素娟、吳淑靜、張美惠、曾淑焄、李孟秋、許妙玲、李東源、王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錦雀、呂昀儒、陳麗滿、王綺萍、邱雪華、王素蘭、周細蓮、李維琍、蔡麗淑、周俐伶、董玉妙、余雪招、黃惠美、林美麗、陳麗枝、曾文英、許麗珍、黃月里、曾麗美、顏榮娥、劉美玲、施美雪、吳淑禎、曾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忠良、郭崇文、陳東廩、黃雪華、邱瑞基、許文龍、楊美麗、劉運貴、蔡國義、王百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同海、林秋薰、曾建昌、彭幸鳴、方彬彬、陳梅欽、彭洪英、陳連興、李逸鎂、劉興浪、王漢章、徐添榮、楊碧惠、蔡聰明、吳錦文、蔡佳玲、林玉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天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仕強、鍾景富、黃吉成、洪靜蘭、李順成、賴信如、陳宗坤、林信泰、卓清輝、朱仙景、廖一郎、余鯤生、林文茂、紀 普、朱建聰、邱創正、張紹澄、游爵煒、劉有義、曹淑娟、郭先旭、余金珍、丁明哲、吳紀憬、郭威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淑珍、邱瑞英、施英鴻、陳麗淑、王曉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家政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四日

任命李青根、江淑芬、郭明忠、郭基龍、陳瑞元、林奕廷、蘇木林、周俊銘、吳啟平、謝明成、莊茂德、陳羿中、張智淵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