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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6月06日 號次:第640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

任命鍾梁發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專門委員,許信一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秘書,莊潤松為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林科希為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蘇銘治、李哲威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林秉煌為中興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
任命陳克允為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簡任第十二職等臺長,吳瑞謀為國立臺北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津義為教育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郭鎧紋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郭呈彰、陳翠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芬虹、蕭伊容、陳怡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郁潔、楊勝雄、呂政鴻、羅元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筆秀、陳錫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文盛、張家榮、彭淑萍、魯壽民、林嘉盛、盧智銘、洪國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璟玲、詹玲玲、簡 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欽鎗、王德博、張瓊惠、盧耀民、黃柏森、王義明、林政憓、王皓正、吳念恒、魏鴻麟、張耀文、周志賢、謝育桓、陳俊傑、許献成、趙慶泠、簡信裕、張瑞容、徐七冠、陳燕妮、楊鑫忠、黃鴻杰、許元馨、何金澤、石博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淑敏、范振聲、洪昭玫、林宏隆為薦任公務人員,余春達、林佳良、黃國峰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

任命黃維春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連培源、施能新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日

任命蔡榮泉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劉明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黃明良為臺南縣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陳王正源、朱雨其為臺北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道東為屏東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基煜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黃景茂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劉 慈為臺北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黃正吉為宜蘭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甘飛為南投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張簡玉瑩、陳敏雄、游美雲、劉奇香、郝慧生、王文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汶興、穆昭安、簡文化、林德胡、簡大煌、陳俊哲、陳翠蘭、蔡和見、廖冠棠、宋建明、陳素真、紀淑馨、謝德輶、許昭瀧、羅得松、吳慧玲、張秋蓮、林鋼瑛、曾雲華、徐欣莆、張常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偉嵐、胡嘯群、李勝平、溫鏡鎔、余垂明、郭慶欽、謝應琦、劉技雄、陳豐朗、蕭逸材、楊正元、陳炳坤、廖明珠、陳榮照、林偉英、李國平、洪梅櫻、蔡成德、謝福生、陳婷婷、胡守智、劉錫亮、賴金鳳、黃則源、黃麗淑、陳勝順、潘淑芳、丁將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顯城、蔡來和、陳松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溫日宏、陳秋慧、陳景雲、李春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俊達、羅源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雪、陳連鳳、林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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