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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10月03日
號次:第642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特派吳泰成為九十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第二次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任命史亞平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李辰雄為駐甘比亞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林松煥為駐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陳益惠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蔡茂明為水利處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佑樺為交通部電信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天財為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何瑞富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徐和成為屏東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朱美惠、邱恒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正儀、劉仁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智雅、王志強、陳雅瑩、劉震隆、楊秀惠、林麗鄉、朱堅帆、彭圳標、陳正雄、朱功隆、范柏文、楚興邦、陳錦民、陳正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日東、涂聰明、姜芬芳、王惠美、尤俊祥、陳三帆、林美英、謝美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玲玉、王禎邦、洪千惠、謝宏林、陳厚良、許嘉宏、廖恪修、羅瑞美、陳聖華、李綺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四日
任命黃靈耀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耀星為警正一階警察官,楊士勳、林育民、謝英杰、陳木良、王明祥、林中書、胡賢德、王中仁、蔡志慶、楊光宗、許績俊、黃慶雄、鄒騰勝、謝加榮、周緯晟、曹燕如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黃裕翔、伊光榮、藍國華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張 惠、陳皇欽、戴安軍、張汝輝、謝宗城、張俊清、邱豐洲、林金輝、陳俊宏、陳建銘、高文良、劉炳金、楊正國、顏志瑋、張叢安、許佳雯、王怡驊、顏正華、黃雱勉、謝盈如、林世明、黃禹安、葉逸青、黃賸璿、高宗祺、胡靈智、吳智超、楊勝閔、潘志杰、李志強、簡佑娟、梁家福、洪玉如、郭獻鴻、許信凱、郭燿鴻、吳和芳、程良智、蕭獻議、方偉至、吳國誠、賴玉旻、陳建政、謝伯毅、翁俊斌、蔡豐駿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五日
任命周貴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六日
任命黃武忠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吳淑貞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莊麗蘭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建智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施文卿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賴光政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黃文曲、楊立奇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郭 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澄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七日
任命林正榕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吳正治為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邱勝雄為嘉義市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汪雅康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昭義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國珍為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江麗敏為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何裕良為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美雪為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張良民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昭欽為僑務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張文鉅為中央警察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翁啟程為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黃鈺生為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派章台光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徐英雄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杉根為臺中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呂麗美為高雄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林銀英、張瀚文、李慈媛、楊雪妙、洪珮芳、簡光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坤城、楊尚欽、郭坤雄、王天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文琪、李登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賀 華、羅心翎、胡秀琴、吳美足、陳美雲、王介豪、張雅雯、陳德純、梁成兆、王君生、王明聖、楊文治、許淑芬、吳秋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勝惠、曾邵明、周麗玲、薛惠琪、黃敏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碧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 瑀、朱麗華、林瑞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袁良芝、周香吟、莊玟雅、簡秀珍、鄭維武、王秋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國豐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百峰、方薏雯、吳明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九月二十七日
任命李振光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盡力、許迺煌為警正二階警察官,陳光輝、莊明憲、陳金華、郭惠芬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張新岳、陳永信、張倉榮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