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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6月13日 號次:第640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一日

任命許文龍為內政部營建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培旺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丁樹蘭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清友為桃園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蕭志鋒為臺中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欽銘為嘉義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繼國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派彭延年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洋城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賴水欽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育俊、陳長助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益民、黃春長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謝建三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胡聖芬為駐哥斯大黎加共和國大使館新聞參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新聞參事,許麗慧為駐馬拉威共和國大使館新聞參事處簡任第十職等一等新聞秘書。
任命周國經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察。
任命莊峯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玉卿、邱麗英、蔡文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建勝、李澍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恒斌、黃裕發、黃文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珀玲、陳麗娟、黃明振、戴金港、李田塗、莊祖銘、謝光義、梁奇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克平、武昌勇、李錦河、張國隆、陳清泉、蔡文趙、蕭瑞渥、林欣慧、郭金城、楊嘉源、鐘江山、林忠華、蔡承志、蘇穎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聰文、馬若華、葉秀德、林清六、黃瑞明、王盛道、陳意昌、林秀芳、曾秋玲、陳美伶、張瑞宏、黃怡芬、蘇秀雲、蕭耀興、陳煥章、王勇吉、榮德政、呂國榮、林水元、洪村良、王天賜、陳富雄、李光宇、許文章、曹文鎮、沈文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鐘敏男、林清霖、廖萬來、蔡長浮、彭永光、吳振順、吳福全、凌新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喻宜式、許石龍、張世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吳建忠、李靜怡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一日

任命陳百祿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徐淑煒、廖崇現、洪玉俊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四日

任命黃媺雲為臺北市信義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吳爾敏為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
任命吳振芳為桃園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楊明福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美麗、楊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崑和、吳寶月、廖麗琴、謝明皓、張義和、曾金城、張家榮、方永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美英、翟筱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明月、王奉權、張佳亨、蔡淑惠、董澤民、蘇惠玲、鄭中興、祝國英、林美玲、陳龍飛、沈保惠、陳正俊、鄧鴻超、張淑惠、李毓琇、蔡淑惠、林成裕、莊瑞堅、楊玉麗、吳玉治、黃文清、梁丙發、邱文俊、傅媛媛、林彩花、洪金葉、蘇浴玲、朱麗芬、程志成、黃振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F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四日

任命王世祿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陳俊嘉、黃評仕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五日

特任鄭 欣為駐查德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外交部部長 田弘茂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五日

任命莊潤松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專門委員。
任命簡淑華為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廖宗盛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李崇清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謝錫銘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怡鈴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傳偉為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鍾安柱、張茂昌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林國顯、張開國、黃運貴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工程司。
任命陳新翼、黃慧鳳、張碧月、孫立華、陳素幸、張秀香、梁遠發、陳志恒、游文琳、蔡文基、黃德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信宏、孫崇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富正、許傳源、湯瑩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慧美、洪淑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諸亮、黃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五日

任命莊文輝、劉正平、林麗琴、方嘉民、陳國勳、余傳廣、呂保國、黃成泉、胡家榮、翁文漢、吳成發、楊達人、陳興賢、吳增忠、蔡西隆、盧志榮、杜淑錚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六日

特任許志雄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六日

空軍總司令空軍二級上將陳肇敏續予留任。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國防部部長 伍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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