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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6月27日 號次:第640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

任命毛正羽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郭秋福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志成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俞邵武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黎萬益為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吳紀亮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宗禮為矯正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二職等講座,黎瑞明為法醫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吳憲璋為臺灣新竹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賴哲雄為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楊秀美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臺南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順昌為高雄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羅正平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屏東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周穎宏為宜蘭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謝道明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林圳義為簡任第十職等檢察官。
任命游慶龍、趙英龍、游永清、林曉卿、傅雅懌、張雁虹、藍斗星、李繼忠、簡坤義、湯啟敏、林葆川、王興隆、林玉鄰、林佑隆、林文琛、孫維臺、梁英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朝全、吳嘉峯、郭德輝、蔡育媛、林佩瑜、莊雪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素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英、謝炳乾、張鈴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正義、陳佳杏、余孟聰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十五日

任命潘昆圻、湯啟迪、巫國華、劉榮淦、林冬柏為警正三階警察官,葉展新、簡進泉、黃安堂、凌國硯、游進軍、許泰山、陳俊諺、范雲龍、賴智鵬、吳西賓、許家彰、陳柏宇、巫榮豐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任命劉羽茵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譚木盛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徐隆盛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陳金發為臺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陳鑫益、余聯興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林德福為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朱陸艇為雲林縣政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范昌健、翁麗菊、張顯誠、簡美娜、陳珮華、蘇水池、邱錦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志東、陳萬利、邱淑芳、李寶霖、馮章明、陳文慶、劉玉蘭、陳振國、陳振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志僑、李玉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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