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1184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8月08日 號次:第641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一日

特派陳英豪為九十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職能治療人員、社會工作師、第二次醫事檢驗生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一日

特派劉興善為九十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特種考試軍法官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一日

任命廖上雲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文忠為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黃義豐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林月娥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曾有田為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簡任第十四職等所長,陳春燕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徐昌錦、蔡國在、林勤綱、李世貴、蘇瑞華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呂太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饒鴻鵬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李文福、蘇清恭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李炫德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張意聰為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林堭儀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翁慶珍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黃麗生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兼院長,紀文勝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兼庭長,林文舟、劉介中、帥嘉寶、李得灶、梁力求、黃本仁、楊莉莉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許武峯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陳光秀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邱政強、江幸垠、呂佳徵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
任命蔡宜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啟南、蔡立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哲、陳彥伯、李志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福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玉英、謝明珠、王桂琴、陳冠璇、謝棟漢、蔡元銘、許菩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馨、何東嶽、黃于衿、余秀玲、李曉佩、田家榮、林宓穎、黃巧虹、遲令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淑貞、施家琛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

特派林俊義為駐甘比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外交部部長 田弘茂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

任命周慶生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彭世俊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北區糧食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林聖祥為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楊錫昇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鐘琳惠為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鏡滄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春元為福建省金門縣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黃鈺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孟珠、林永楨、朱榮和、曾嘉琳、鄭美惠、林秋香、陳清錂、郭錦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明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小瑩、陳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金月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