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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9月01日
號次:第629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日
任命吳俊德為國立臺北護理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小兒部主任。
任命陳紹宣為國立政治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林耀輝、高文男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田方城為經濟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方一菁、陳子聖、鄭 康、許錫蘭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尹章中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蔡政順為秘書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吳振逢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劉錦章、黃淑梅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周萬來為議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陳清雲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賴大順為公報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劉昊洲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公報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韓玉彝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吳東融為總務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黃元杰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林境鋒為經濟及能源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許劍英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黃素惠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王受榮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謝金坡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駱美霞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鄭世榮為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洪振坤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彭忠義為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高宗仁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李秋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藍維宗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范佐雙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張麗敏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張日松為外交及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楊夢濤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宗賢侔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于大方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王銀漢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林聰敏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劉其昌為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吳念豫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王元廷為司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張惠元、陳露生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邱政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莊麗珍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蔡明砡、黃炳中、謝芙美、李淳一、劉漢廷、余瑞月、曾明發、黃輝嘉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李雪玉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張萬全、林鴻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趙弘靜、宋棋超、方清風、賴玉燕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蘇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沙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裕民、李芳蘭、羅綢絨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吳容明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十五日起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任命莊樹華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蔡之中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蕭澤振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黃志芳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志弘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
任命吳三靈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本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衍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月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淑娟、劉秀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韋樑才、劉宗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國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若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文明、郭惠珍、辛國輝、陳輝國、葉室漫、涂百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連豐盛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張萬樹、王櫻閣、謝松如、洪維河、林淑卿、張明隆、詹秀鳳、許秦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裕南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