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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2月27日
號次:第645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八日
任命王哲男、路東融、蔡宜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英、石金娟、蔡繡如、鄭雅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依錦、賴俊隆、曾家琳、塗莘慧、黃繼瑩、張毓莉、林愛涓、陸正威、賴威儒、蘇文彬、李弘元、劉越萍、劉明松、陳芳怡、廖俊厚、王怡人、湯頌君、蔡悅華、徐慶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
任命吳釗燮為總統府副秘書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
任命謝清志、黃文雄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界木為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局長,黃秀孟、黃木添為臺灣省政府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
任命黃癸楠為嘉義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
任命許志仁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
任命蔡崇振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
任命金慧霞、郝 犀、王慧堂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簡良機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副總局長,洪啟清為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林三榮為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鍾萬征、金安宜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處長。
任命黎振華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仲蘭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李霖茂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成煃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黃隆傳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建樹、蔡適光、蔡順德、王連財、吳奉修、曾亮雄、陳順進、吳有諒、梁劉秀香、郭勝成、湯森海、鄭進發、朱月鳳、呂美慧、林麗玉、廖芹英、林福昌、蔡月卿、陳俊安、張文榮、曾明哲、陳軍昇、曾碧貞、方善政、賴芳玲、張麗娟、林錦山、謝慶財、吳翠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同、高玉芬、陳博任、劉靜女、張新福、陳吉芳、劉芳如、林益偉、邱黎芬、劉愛榮、杜衍淑、張美足、馬麗香、葉秀琴、張榮華、陳俊榮、劉開誠、邱文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惠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志銘、邱欣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素鑾、陳煌正、呂美卿、吳珍蕊、蔡瑞芬、陳金梅、劉寶霞、劉子綺、林玫君、郭巧玲、陳育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大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俊德、龔紹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萬能、劉興木、喻瑞梅、陳健治、黃素英、林豐正、林敏惠、武治華、柯展寰、洪心怡、顏欽榕、謝明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鎧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明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本林、董立中、陳清琴、黃玲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淑楨、鍾庭福、利麗珍、吳秀香、黃清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永生、陳益亭、林彥吉、王敦德、葉珀瑋、蔡佳佑、廖頌勝、邱昭智、陳仕勇、羅益培、林梁瑩、盧寬祺、吳文琦、黃致信、張郁鑫、黃吉利、張全善、徐士茗、彭育毅、黃孝吉、徐慶隆、王庭雯、鄭博文、黃俊雄B潘達興、瞼K、李博源、莊宏偉、康景欽、高得志、姚聖泰、陳勃旭、陳國昌、毛艾芬、張傑程、周宇祥、王于源、周宜巍、王俊輝、顏志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秀凌、洪全慶、吳杰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周玉珍、葛樹邦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十九日
任命陳俊華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宗興、劉明周、王健武、鄭永禎、郭健利、蔡飛騰、高勝珠、龔姿羽、戴位守、林志展、蘇幸德、郭哲賢、呂育修、顏明泉、魏童昆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曾瑞權、陳子仁、馬文煉、粘勝嘉、劉芳仁、陳騰芳、廖正誠、林 麟、廖啟川、陳正雄、施焜芳、陳文華、郭柳楨、王欽鏦、巫有隆、黃成彰、洪飛雄、黃茂成、謝士霖、吳銘宜、王漢霖、田進收、吳世揆、蕭道湧、陳順利、楊士祥、卓孟信、許慶賀、陳宗勳、劉進添、歐昆騰、陳弘林、蔡振芳、江孟翰、劉森能、張錫雄、巫萬裕、蔡錫沛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
任命陳添進為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執行秘書。
任命劉錦秀、李白蓮、鄭約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允義、許朝金、盧秀玲、楊永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啟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月琴、陳勝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月娥、陳明珠、陳金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日
任命施志強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張祺旺、徐慶賢、鄭高斌、陳須生、謝永茂、高金弘、黃介源、黃瑞明、陳富源、林宜發、蘇青正、方秋山、李聖端、黃秋騰、吳憲忠、呂東雄、陳順雄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文輝、歐益成、楊文琳、鄧金柱、陳首榮、李永春、曹榮民、錢紀生、薛瑞誠、張方春、葉武松、張振、黃俊哲、林金隆、蘇穩巔、陳政國、詹益壽、黃添福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寶林、羅燈淇、賴天枝、湯振章、張繼、鍾銘杰、李永元、陳武郎、陸臺生、陳信彰、侯石村、林炳男、李茂松、劉文忠、謝本森、蕭憲榮、浦建國、謝木銀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莊安邦、王文亨、郭長發、李桂枝、蔡文豪、陳精男、蘇郁展、呂鴻德、林耀崇、吳明燦、柯慈祥、蔡坤朝、余國棟、翁漢霖、吳文筆、邱月萍、邱士智、閻建忠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楊敏郎、陳雲峰、陳明勇、林龍波、葉敏中、何棟樑、文秀雄、陳瑞雄、詹順吉、黃 祝、劉旺德、林益州、姜榮壽、項慶善、張炎煇、邱仁良、黃裕源、蔡聯聰、張春來、黃清輝、陳明恭、廖俊翔、陳義忠、蔡長華、陳瑞鵬、廖茂章、詹福成、吳榮發、李文進、陳世靜、曾坤論、蔡澄潭、蔡育宗、華文麒、吳文貴、周慶聲、楊振榮、黃文呈、黃明賢、蔣碧嬌、黃和順、黃明泉、吳英良、林忠賢、楊勝智、廖仙裕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溪和、黃世欣、楊惟然、施鎗墉、黃銘銓、莊金泉、陳永在、賴聰敏、黃孟洲、劉源海、蕭全傑、陳文儒、鄭堯昌、林讚和、吳順義、張聰成、施呈輝、林劍熙、王 恕、彭金榮、陳錦勝、沈英豪、黃建文、廖秋忠、卓炳榮、吳振昌、許水益、丁忠順、蔡財旺、詹益友、蕭寬發、鄭勝欽、王清全、黃振豪、林信恩、顏財壽、邱英銘、卓明鏡、洪清炎、劉承昌、洪俊杰、周明忠、洪仁心、吳明輝、陳吉松、方正智、張啟世、黃玉樹、賴文卿、顏 巷、盧財旺、陳錫銘、顏松慶、鄭永昌、蔡昇志、尤卷明、柯鴻堯、張兆坤、李有忠、蘇正森、林大立、駱柏蒼、陳恭課、廖凱帆、劉見洪、林忠勇、陳錫卿、黃崇雄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任命林忠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昆乾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施仁興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清堆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黃思文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胡崇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亞娟、廖榕榕、鄒曉光、朱朝松、陳文和、李金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瑞騰、李佳冬、鮑紋紋、張培沂、蔡天楷、黃秀滿、吳志鵬、黃文明、邱鋑基、鄭文盛、楊勝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季杏、鄭素珍、王 婷、邱明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瀰、李水園、陳裕泰、劉淑靜、曾金圓、歐展昌、翁博彥、溫淑芳、洪柏懿、楊森榮、石進明、葉麗娟、林溢源、張建臺、王秀娥、徐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素蘭、陳翠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彥妃、黃鉅富、陳淳淳、劉艷凰、路山、王金蓉、鄭安授、林美靜、許淑美、李雙蘭、林楊銘惠、劉麗麗、魏嘉琳、李俞慧、張錦莉、詹曉慧、陳惠昭、賴世鵬、林介鑫、吳志成、石淑玲、洪素緣、陳美光、楊慧萍、陳培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坤霖、曾七紫、沈美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任命蘇全成、鍾中興、黃東富、王錦添、曾炳麟、陳華明、葉茂昌、李海水、林清泉、蘇清泉、陳鴻文、范揚枝、李正貴、洪進贊、陳崑浦、花國章、姜永增、溫卿雲、曾金榮、葉家強、方文智、許江村、尤萬傳、何英明、謝博賢、王勝忠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劉清河、蕭國根、鍾源渺、徐永垣、陳清壽、林清海、彭景飛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蔡政德、翁根水、蔡振榮、蔡耀誠、謝彬來、陳煥斌、黃建榮、陳大豊、蘇世昌、楊秉岳、楊和南、李雁飛、施耀雄、曹文煌、林金旺、陳振和、謝嘉興、劉家銘、廖崑學、黃玉章、曾煌陸、劉基生、李瑞松、賴憲政、孫 鉞、李天柱、李隆茂、許瑞龍、郭振崧、張堅城、李俊鵬、陳媽富、劉榮彬、游清海、戴金柱、洪焜福、黃水永、黃玉全、鍾賢卿、羅連昌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