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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3月20日
號次:第645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
任命楊彩霞為中央研究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肇熙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高月霞、蔡瑞娟、蕭麗卿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龔以敏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王崇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郭蓉安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廷楷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力人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戚錦章為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善文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錦棟為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葉瑞與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國材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王小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惠美、陳勝雄、洪儷文、簡慧莉、溫三川、廖政麒、潘振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燕芬、劉美蕙、陳俊生、吳聲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恒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德興、廖德森、李鐘輝、李聖雄、趙家仁、林啟清、季克華、藍忠雄、陳源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惠、曾千玲、李翊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淑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益群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八日
任命沈永立、劉榮振、蕭銘山、洪允興、鍾榮松、王震宙、楊世瑟、陳慶修、陳楊志、洪允吉、呂明福、林惠郎、曾宏隆、林德興、盧欽右、王惠珍、李東管、郭戊城、林良璋、洪錦柱、陳進榮、鐘振森、林昌尉、蔡兵桂、楊景昌、邱雲亮、王文滎、李俊賢、蔡煌輝、洪鴻林、林茂村、沈台盛、楊民光、黃錦堂、林錦鋒、林榮陸、林傳淡、趙承祥、賴錡銳、張禧宗、龍玉傑、王繼生、吳正誠、周永泰、胡正治、尤宏斌、劉清欽、江本源、石福添、陳瑞西、李萬華、張敏楓、林枝松、陳有川、陳信泉、黃昭彰、吳連春、羅崇岳、黃錫卿、張哲雄、童青松、王瑞鍾、李國源、蔡局侗、張榮河、陳敏樂、楊勝男、陳正輝、曾正芳、李清池、張展鵬、蕭文慶、李景文、梁世炤、劉穎川、吳錦源、胡木村、梁有順、黃欽洲、李勝璋、吳秋凰、黃慶耀、張金煌、林丁雄、劉全人、張啟明、陳資欣、張志純、陳清幸、張銘坤、陳 朝、李源開、吳允就、林燦明、陳順良、王世建、梁仁江、宋國安、簡瑞生、林增昱、邱仕添、李泰山、蔡政雄、陳錫濱、吳啟東、涂文雙、洪文政、李憲洲、張義和、劉光進、洪正忠、陳仁吉、郭奕浩、徐永堂、陳啟輝、周增華、胡學儀、羅士海、蔡振欽、許萬登、林德生、陳國鎮、黃春松、吳萬建、楊芳雄、陳傳宗、林有諒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馬善賢、王法中、徐瑞文、張原生、吳仁祥、高國銓、丘家榮、李國華、林忠成、黃仁舜、陳文溪、王 志、彭仲勇、吳杞勳、林春南、蔡平華、劉源勝、陳永勝、林志宏、賴錦忠、李燦瑩、邱華國、曾振富、黃錦城、郭智傑、陳瑞生、劉基權、蕭揮得、陳青育、李騰東、謝國宏、曾通義、楊建國、邱活福、林永明、黃志文、邱雲龍、羅明通、葉忠明、傅學育、黃長榮、吳水發、劉肇章、謝其章、周至仁、張國榮、張昆陞、林柏村、陳裕宣、羅文漢、邱正榮、謝瑞宏、劉政宏、楊海祥、余欽榮、劉秋華、邱創洲、林錦福、吳紹榮、邢克明、宋貴鴻、呂榮萬、賴文秋、張進福、張聰鳳、黃天財、彭永富、吳明坤、邱華禧、郭基益、許欽錡、謝建福、詹明洲、蔡榮連、陳耿民、吳明勝、張奕縣、莊國慶、林啟禮、潘福隆、賴登淦、陳振臺、黎煥章、葉瑞淼、古松宏、楊基成、高純清、陳榮藏、許國輝、邱文斌、胡學霖、劉品宗、高榮盛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一日
任命郭泰麟為高雄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一日
任命蔡雅玲、黃真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君、金椘蒨、任國華、葉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俊傑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一日
任命陳仁安、焦志堅、陳郁章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邱義仁、張博雅、顏慶章、林信義、葉菊蘭、陳希煌因本職異動,均應予免職。
特派李應元、余政憲、李庸三、宗才怡、林陵三、范振宗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特派李光雄為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特派郭光雄為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不動產估價師、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任命蔡仲禮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孟繁鵬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天爵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楊 熙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錦雙為駐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新聞參事處簡任第十職等一等新聞秘書。
任命馬景行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邦裕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劉深助、林月棗、程介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廖萬清、林顯傾、楊瑞昌、林輝堂、曾國鈞、林芳銘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張光銘、洪正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賴淑惠、謝峰雄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陳三郎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儒林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李正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寶琴、胡玉華、林碧雲、謝燕蓉、林麗華、劉惠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玉春、陳建銘、王彰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國雄、朱雪瑛、蕭坤宏、王瑞達、許佑福、鍾國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啟明、胡耀中、劉欣萍、王心妤、陳定緯、徐新隆、林峻頡、嚴浩芬、王嘉瑜、黃鈴、林美惠、連俐婷、黃筑鈺、李紫琦、李茂林、胡佳吟、簡德源、蔣加偉、李春政、劉家昆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二日
任命陳軍佑、黃韓林、蔡宗興、李錦華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蘇福益、陳敏聰、陳仁彰、洪棟樑、陳皇谷、沈聰智、楊志昌、沈高輝、蔡政堂、賴志銘、彭金和、林琨煌、黃登豐、李振為、田進介、林肇禎、胡世明、黃孝鼎、陳華正、顏允興、張清和、陳三多、陳松正、詹德宏、邱倉義、劉醇厚、吳長炉、許錦章、周水郎、楊景崇、李金錫、紀連福、陳俊介、謝世賢、楊喜睿、劉艮晶、康正忠、劉錫隆、林進南、陳進財、王存平、柯福來、陳鴻明、陳文東、李金水、林 車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趙家賢、劉松竹、蕭偉振、游景宏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楊志堅、陳松林、陳榮松、羅華棟、鍾成治、陳賢舉、陳錢妹、林金財、洪忠誠、游明智、盧振約、謝維堂、涂珍乾、杜勇男、蘇豐加、呂文楓、傅玉柱、陳俊龍、徐國清、黃仁福、顏丁淵、鍾金蘭、廖正彥、賴建成、楊誌良、陳文明、林來永、馬金山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三日
任命劉石安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李忠正為行政院新聞局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辛志中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宋 華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彭巧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