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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4月03日 號次:第6455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任命洪正中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蔡長山、陳堯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鄭新輝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葉文榮為臺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杜炳慧、涂育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春明、洪妙慧、徐毓琳、林輝金、蕭奕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莉齡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任命梁家正、盧愛仁、吳清得、籃蒼浪、楊明福、李仁一、陳文雄、郭進陽、朱堅山、蔡錦泰、李安正、王騰毅、楊才泓、呂 昇、陳譽文、鄭慶豊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任命廖永來、林榮星為臺灣省政府委員。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任命王戴春滿、黃文峯、陳福來、游振亮為第二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李逸洋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特派許應深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任期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止。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任命曾參寶為臺北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任命陳武雄為行政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楊至雄、葉明峯為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莊和雄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石瑞琦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蔡強華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粘金鐘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李滋男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楊勝宗為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廖東周為駐多米尼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楊莒民為駐貝里斯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賴清祺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黃肇熙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威呈為臺南科學工業園區開發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林文山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秦金陵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宮旦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鄧文漢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為平為臺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張源吉為八德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夏林森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孟憲輝為岡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柯寬治為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張樹仁為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趙錦蓮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
任命蕭三典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欽銘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周穎宏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黃秀琴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馮瑞徵為新竹市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錦潭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戴清坤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尤樹木為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吳修道為新竹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祕書,王乾勇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張大春為臺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林清紋為嘉義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劉鴻仁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贒吟、陳人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月燕、賴瀅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豫民、陳長興、林忠義、金玉成、何景東、楊慶瑞、呂幸玲、郭武義、王清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世溫、吳志明、許春進、羅文家、簡明正、魏英珠、方美麗、蕭博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勤昌、曾友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淑民、胡綉梅、詹更奇、賴文淇、呂秀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長祥、林浩德、陳冠群、黃建勳、林育誼、潘雙安、華梅芳、陳淑蓉、游碧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岱融、陳秀卿、黃筱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易武忠、張瑞蘭、張麗香、曾素眞、黃明鳳、林朝宗、陳尚惠、邱文得、黃清富、方建程、郭倉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敏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政清、邱含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任命李秉閎、葉瓊鎂、宋俊陵、王耀文、林文忠、顏明俊、黃義欽、劉炫志、陳俊宏、廖勝乾、吳裕華、羅望平、邱鴻發、宋志明、陳寬隆、趙建雄、劉世賢、郭大庚、顏孟辰、陳文雄、丁煌霏、邱仲仁、楊力品、劉建志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鐘水濱、麥明哲、蔡玉同、吳宗儒、陳火泉、林添增、黃金柱、鄭裕聰、陳慶輝、吳雄原、張存能、蕭金進、張權王、劉慶賢、蔡永富、孫文章、劉勝源、曾平貴、蔡繁裕、林永涼、李東漢、柯振德、邱登訓、陳亮宏、林文祥、賴國水、朱潤富、陳 盾、邱德成、楊澤隆、李宏助、林健民、許瑞鳴、楊 松、黃日祥、林泰盛、陳明遼、吳維宗、王榮堂、林忠祿、張清瑞、劉享金、張崑燦、賴仁一、薛勝鐘、吳東榮、羅登茂、侯漢昌、馮文義、朱紹興、蕭榮華、李得祿、廖輔山、廖瑞乾、廖鴻昌、劉維國、古來福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江錦松、王佑仁、林慶昌、曾俊傑、徐舜賢、徐溫聰、林岳鋒、張志豪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