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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4月10日 號次:第645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一日

任命黃志芳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日

福建省政府委員曹常順、黃武仁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日

任命徐英雄為臺北市政府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總幹事。
任命乾維瓊、吳香花、陳蕙娟、金梅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日

任命林金田為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館長,江錫賢、林栭顯為簡任第十職等組長,翁文利、呂順安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秋桂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欽榮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萬昌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劉丁乾、陳阿賓、洪文源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鄭啟右、張瑞棟、蔡俊哲、王正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胡流宗、葉茂生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許文東為澎湖縣農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鍾孟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怡詮、王明科、林瓊花、黃淑修、黃麗珠、黃美珍、林文藻、謝惠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三日

任命蔡仁華、潘榮富、劉德言、車俊芳、蔡盛雄、王志宏、蘇振盛、陳嘉松、黃富清、張沛然、呂豊文、陳富旗、莊雲翔、周景峰、陳成誼、柳深林、周義敦、魏德發、林永祥、陳耀南、陳清春、陳道三、謝榮寵、蕭宗鎮、蔡玉林、蔡振豐、盧耀輝、黃朝祺、張英松、李貴顯、浦孝世、陳康德、盧水立、林庚合、李劍華、王豐耀、黃正修、侯兆亨、何允勝、陳德安、沈國成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己群、廖振順、戴鎮舟、吳孟儒、王妙如、何信育、謝耀陞、胡家銘、蔡牧原、黃振榮、吳明典、林維焜、謝恭智、鍾國志、朱昱融、林宗懋、許志民、陳志斌、黃進益、洪松銘、陳俊彬、廖乾宏、邱泊旋、劉文超、鄭光志、蘇德欽、陳瑞旻、陳成瑋、華亭彥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蘇莫捷、陳建志、陳鏘園、張志忠、黃星發、林國聚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吳源、李明政、唐銘志、吳中平、沈漢津、邱振宜、呂子寬、李宗仁、吳孟洲、陳秀森、黃文龍、黃武雄、歐貞男、吳孟易、高進伍、陳國慶、劉進財、李文男、呂勝仁、吳國忠、花文凱、黃立人、莊添在、顏忠信、洪再來、王慶樑、李榮輝、蔡添進、張明哲、陳永森、洪銘斌、戴達禮、徐明忠、傅新玉、蔡順添、張道淵、劉勝貞、王清富、周吉甫、蘇坤錫、曾國清、張金呼、傅水吉、方神川、吳忠雄、謝慶瑞、黃怡誠、莊和雄、劉文華、姜林來進、鄭文欽、楊啟明、江政勇、邵進步、張主利、林文欽、胡金寶、潘旭寬、吳君正、李鴻儀、盧雍昆、余茂盛、王澤林、謝輝澤、陳世嶸、黃賜龍、蘇祐徹、李忠順、周洲英、周昆哲、黃三勇、胡國基、葉德福、李玉仁、鄭國定、陳芳昌、林坤誠、張芳昭、胡忠義、王禹郎、莊坤木、莊季方、黃兆章、林清雲、周進丁、楊太祥、黃丁福、吳明源、廖水源、陳亮元、高清茂、謝明鐺、陳和興、廖國雄、廖水傳、陳德興、李忠勳、翁俊文、尤文程、蘇青林、歐錦江、徐明成、唐茂村、鍾泊泫、莫伯強、周 凱、林育盟、洪銘宏、朱鐘川、李金樹、蔡永隆、張文正、傅東海、王明山、周榮力、林樹東、廖錦堂、李鴻興、陳正源、黃竟昔、張博彰、方聖回、呂來盛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四日

派方文志為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二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蔡仲景、樊光華、李冠生、張杏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吉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顯明、許淑芬、張玄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恭銘、林仲雯、葉翠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國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白安富、盧怡君、李慶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四日

任命陳穎瑤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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