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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5月15日
號次:第646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日
任命楊海源為財政部高雄巿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黃坤光為簡任第十職等督導。
任命盧傳愷、薛文俊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佐國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高郎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宏一、張東亞為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家權為簡任第十職等塔台長。
任命秦金陵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游海屏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鄭守鈞為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王崇林為清境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單福光為屏東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張昭禮為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陳孝琨為岡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世賢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秉仁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葛卓崙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瑞成、門立中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吳文娟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劉慶仁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尹章中、廖慶弘、黃萬翔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陳熙揚為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莊麗珍、吳東融、陳清雲、黃素惠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黃榮盛、藍維宗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黃旗良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郭冬瑞、鄭光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張萬全為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樂家君、賴玉燕、林士弘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陳榮富為國防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劉慧琪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郭子祥為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李水足為財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李秋美為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莊德予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吳念豫為司法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阮 森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吳振逢為外交及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陳坤明為科技及資訊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黃炳中為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連錫添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編纂,陳森泰為預算及決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王源森為法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賈北松、謝芙美為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曾明發、劉漢廷、蔡明砡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徐元龍、張景舜、張淑卿、向立綱、何思湘、賴松岡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張志弘為司法院統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統計長。
任命黃順明為高雄市楠梓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陳文成為苓雅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陳能瑾為新竹縣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魏文輝、李得全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謝世傑為臺南市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蘇俊源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伍 瀚、高秋智、謝玉秀、鄭素雲、林明智、周東儒、吳靜芷、陳高樑、陳玉杏、紀德昇、羅明正、譚乃澄、李筱霞、曾月雲、盧振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秀花、朱嘉敏、龔志政、林麗真、方自田、葉淑敏、沈艷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黃藤、鍾蕙禛、黃金梅、施宜宏、凃銘栓、游鳳珠、宋金條、李耀宗、盧文烱、黃建龍、黃岡年、徐鴻燕、龔雅倩、謝玉滿、莊德金、粘春香、吳慶仁、蘇俊臺、高瑞明、林秀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仲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晉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永昌、張志宏、侯淯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順得、宋義達、謝松益、江文藝、張婉縈、林念琪、郭欽賢、李鎮鑫、沈麗枝、曾哲三、胡凌基、吳昭霖、黃文裕、鄭乃文、傅學斌、鍾泰榮、王明楠、林秋美、曾錦煊、陳翠妙、陳美玲、顏文山、王玟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秀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燕珍、吳奇儒、鄭紹春、沈盟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秋雲、林淑娟、魏銘賜、張淑霞、黃寶萱、余日紅、張翠美、鄭智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秀玲、許麗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燕燕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三日
任命楊華傑、林恩慶、廖承先、沈鈺棠、李昆穗、高惠瑜、許偉凱、張紘溢、曾光男、曾隆昌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九日
任命柯水源為基隆市政府副市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九日
任命曾建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