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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省警務處組織法」、「省保安警察隊組織條例」、「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組織條例」、「縣長任用法」及「縣行政人員任用條例」

公布日期:91年06月05日 號次:第646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五日
華總一義字第○九一○○一一一四三○號

茲廢止「省警務處組織法」、「省保安警察隊組織條例」、「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組織條例」、「縣長任用法」及「縣行政人員任用條例」,公布之。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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