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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7月17日
號次:第647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五日
特派張政雄、陳銘祥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任期至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止。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五日
任命楊景芳為福建省政府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五日
任命張簡一男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會計主任。
任命曾風和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韓正宗為高雄巿政府公教人力資源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但昭強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王玉章為臺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蔡麗娟、吳澤成、楊素端為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程良田為臺南縣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王茂松為高雄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曹棠偉為福建省連江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唐文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信昇、謝琳絪、羅靜美、林大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彥博、郭文傑、王化民、許炳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嘉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瑞貞、方勻香、楊惠玲、陳櫻雪、張玉燕、施世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光、陳建旭、劉炎堂、許淑娟、白錫欽、林熙哲、賴淑媛、廖明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雨潔、簡琬婷、陳碧女、程珍惠、蘇儀雯、陳碧華、王琮賢、楊玉祺、黃國清、陳順德、許丕忠、劉耀華、李建榮、蔡育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文榮、鄭淑貞、竺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秋芬、陳美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垣熙、李慧敦、張世穎、馬維清、蕭國洲、鄭昆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志誠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
駐哥斯大黎加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毛高文已准退職,應予免職。
特任王 飛為駐哥斯大黎加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外交部部長 簡又新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
特派劉興善為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八日
任命劉春羚為國史館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詹文福為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鄧國藤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李朝元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會計長。
任命陳水湖為福建省金門縣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辛園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榮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日
任命林欽榮為高雄巿政府工務局局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日
任命張孟元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派郭宗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派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晃彰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總隊長,張嵩林、陳咸亨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總隊長,古煥松、林志鴻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朱雨其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昭誠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吳念慈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林祐賢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于文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景輝、陳正敏、陳錦美、林緣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秀珍、阮雅惠、吳玉婷、姚佩伶、陳穎嫺、陳靜嫺、黃靜玫、蘇月雲、趙麗慶、李佳靜、劉建成、蘇怡玲、柯淑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江麗美、謝登武、邱顯添、程淑芬、賴文斌、張文生、陳駿銘、康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羽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一日
任命黃金山為經濟部水利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吳憲雄、陳伸賢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林火木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王陽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蔡義發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田巧玲、宋伯永、嚴慶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楊正德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戴如伯、蕭慈敏、林瑩輝、邱金鳳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文興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肇成、許添安、呂振發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洪勝榮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李鐵民為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林萬和、蔡茂明為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簡昭群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劉 金、劉夢麟、吳慶俊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鍾朝恭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許廣南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洪忠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英毅、林經偉、吳碧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董銘惠、陳玉女、劉美英、賴峻威、鍾德村、陳永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炳文、陳文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玉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