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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08月28日 號次:第6478 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李應元因本職異動,應予免職。
特派劉世芳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任委員林水吉、仉桂美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

高雄巿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俊彥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

任命吳裕文為高雄縣政府副縣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

特任顏慶章為中華民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任代表。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

任命許兆英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顏昭賢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致明為行政院主計處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方國輝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盧煜煌為審計部臺灣省臺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林政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素霞、黃裕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美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詩振、邱麗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錦川、唐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海軍陸戰隊中將陳邦治晉任為海軍陸戰隊二級上將。
特任海軍陸戰隊二級上將陳邦治為國防部後備司令。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六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國防部部長 湯曜明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任命彭合營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施慶藏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鄭修宗、吳正逵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楊偉甫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葉純松、蘇炳勳為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許慶祥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張振猷、楊江波、陳燦德、陳顯智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林存德為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屏東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分處長,沈龍志為簡任第十職等副分處長,張義敏為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李俊德為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林繼國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清和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韓文育為觀光局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穆衡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志雄為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瑞敏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會計長,黃秀英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梅仙為臺灣桃園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
任命海中雄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傅壽山、鍾月豐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徐桂香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蔡精強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呂德仁、許漢卿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智宗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堅雄、鄭武岳為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許恒雄、陳靖良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呂海嶠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芳裕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懷敍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程本清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漢盈為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戴瑞婷為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韓英俊為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林海清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黃政雄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楊磐崇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馬永芳、倪洪運、劉阿琴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黃炳星、連宏華、邱飛煌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昌文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吳秀玲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穎慧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武全、敖曼偉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艦長,彭木霖為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隊長。
任命劉新貴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偉民、陳善旺為福建省連江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古鎮清為苗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黃文瑞為彰化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蔡姮瑛為臺南巿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胡中鎧為澎湖縣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卓麗慧、郭美雲、黃雅慧、蔡峯銘、謝喜美、羅秀文、吳美英、羅玉梅、廖敏莉、劉姵妏、曾馨儀、翁秀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秋燕、王派峰、吳金鐘、蕭妙娟、楊琇琄、梁淑芳、蘇黎茹、胡秀珠、連小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玉欽、孫 漣、盧修文、黃繼慶、李品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運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葛梅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永球、李定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秀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柳建安、吳俊昇、吳火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昭弘、林政道、吳雅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秀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伯承、吳文筆、郭承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金財、呂正守、黃月芳、李柏霆、劉政龍、許文昌、周志堅、黃文德、唐興昌、洪坤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精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枝蓮、鄭麗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清蘭、彭桂琴、李至芬、王 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衡遠、吳中益、葉明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史添福、蔡天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玟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明德、簡錫寬、鄔壽國、林進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純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瓊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瑞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林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蘇倩蘭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何秋菊、陳佩岑、江佩玲、顏永仁、李汝峰、王聰憲、侯倩伶、歐夢存、楊靜宜、傅美菁、陳學文、謝明穎、邵琇珮、賴俊呈、孫素真、林麗惠、李素蘭、鄒碧珊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柏成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任命李明峯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茂榮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林秀美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閻宜星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高玉霖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廖建棠、黎冠政、郭明道、吳水掘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特派趙淑德為九十一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任命黃有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李元和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宋餘俠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發身為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蕭家旗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
任命陳樹功為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吳盛忠、黃輝源、吳天基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大隊長,莊茂森為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許永華為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徐享崑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陳美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妙芬、陳文玉、賴莉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淑琪、熊玲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Code Ver.:F201708221923 & F201708221923.cs
Code Ver.:201801051632 & 20180105163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