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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1年10月09日 號次:第648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任命章長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沈新基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張力人、傅俊平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張連佑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闞勳國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金發為基隆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黃朝榮為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薛幼菊為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范祚胤為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曹淦芳為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兆霖為花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傅忠毅為彰化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楊為平為臺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曾景琮為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吳世祺為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廖萬里為環保專業施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吳綿綿為臺北地下鐵路施工處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胤雄、吳讚發、王國能、黃燕輝、李吉裕、沈秀祝、屈統維、張海燕、蘇俊吉、趙台駿、潘德樑、曹正華、劉台貴、盧平土、許應強、徐毅蓉、陳劍英、熊屏生、陳正洋、孟心甫、林文煌、黃壁通、林金源、丁星仁、李騰霄、郭鳳岐、黃建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任命邱振旺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
任命陳聰潔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沈建一、陳正祺為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吳賢藏為臺灣高雄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
任命江佳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郁慧、陳雪玉、盧怡親、王湘衡、呂昌隆、游麗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淑琴、蔡榮哲、葉建良、陳泰明、侯惠萍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一日

特派李慧梅為九十一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一日

任命劉紀生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應欽為訓練就業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方信雄為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賴萬鎮為嘉義市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吳素菊為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鄧超輝為嘉義市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侯金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新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慧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溪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篤誠、甘秋英、鄧念君、江雲清、吳慧勤、王玉升、藍明秀、鄭智銘、李曉芬、陳宥庄、張文清、方凱玲、陳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明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佩旻、陳瑞祥、謝宜芳、黃水龍、黃一如、李玉美、邱美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惠嬰、陳慧娟、劉玲珍、林玉梅、林麗珍、陳榮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日

特任陳錫燦為駐馬拉威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外交部部長 簡又新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日

特派邊裕淵為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第三次航海人員、引水人考試典試委員長,郭光雄為九十一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建築師、技師、不動產估價師、呼吸治療師、心理師考試暨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三日

任命蔡忠杓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育群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劉宜君為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銘添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莊守紀為福建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謝志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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