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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0年05月09日
號次:第639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五日
任命江通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十日
任命胡正堯為駐巴拿馬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方泰霖為臺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陳耀維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李尚叡為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高嘉濃為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辛玉舜為彰化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仁隆為雲林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寶雲、藍秀珍、周雪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秋霞、蔡金滿、黃得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榮爵、游正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朝榮、吳春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龍彥、林宏仁、金惠光、陳素惠、游慶杉、徐孝全、黃進平、劉松江、李保良、蔡寶財、宋國珍、黃文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玉霞、蔡君禎、向金龍、林斯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明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十日
任命黃鴻忠、沈峯民、黃志仁、曾博裕、張正賢、賴志成、洪淑芬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高銘竹、楊景雄、楊世葆、陳光華、張茂同、鐘銀堆、李俊信、簡子泰、黃國泉、蔡谷昌、洪國川、劉建志、張恭誥、李信賢、蔡咸邦、謝以南、李讀訓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謝新南、劉有旺、李明福、呂宏志、呂榮澄、蔡吉人、張祺武、張之正、徐光遠、丁仁誠、李 文、王仁哲、楊明富、黃宜雄、王伍竹、董明遠、王忠群、蔡一郎、盧根條、蔡永清、高再添、呂俊秀、王任信、蕭德林、張仕祥、陳生典、商累忠、王元豐、吳志明、楊坤保、魏坤寶、謝素花、許項欽、王金魁、陳清謀、王海靖、劉高弘、伍治民、陳良誠、李文水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一日
任命俞清埤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阮國棟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陳熙灝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萬居、楊之遠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呂鴻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森和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吳盛忠、陳咸亨、林建輝、葉俊宏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姜慶華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雄文為環境檢驗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
任命陳建宇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謝育男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邱 仙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李漢河、王非凡、歐陽淋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調查官,林淳森、陳金記、許嘉贊、張桂霖、李維廉、蘇瑞慧、張素敏、李瑞珠、呂儒文、潘政德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調查官,方克珍、魏嘉祥、陳碧棠為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翁秀華為交通及採購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
任命洪麗華、蔡耀相、黃元明、劉清輝、林素貞、簡萬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富世、劉應議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日
任命林榮和為嘉義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呂榮惠、黃國濱、謝明宏、余玉琳、黃堇瑩、陳家驊、陳素姬、何正品、竇毅文、黃雅芳、呂承祖、謝振屏、李惠雀、吳玉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建蕙、黃鳳雲、張美雲、林玉琴、陳淑貞、林葭如、施俊偀、荊英英、張麗貞、劉麗瓊、張懷民、湯麗晶、游寶卿、周秀玉、李素英、盧蘇芸、徐士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順安、賴富盛、鄭妙珍、朱正記、陳清文、陳竑吾、宋榮興、林國雄、黃清金、蕭清海、林瑞晴、吳信雄、張蒼明、江玫瑛、吳達權、吳錦霞、李警誠、鍾東富、黃國鈞、林現安、吳秋芳、曾桂芬、徐玉興、蔡福祥、謝登祿、施世傑、柯章雄、林仟根、陳炳耀、蘇丁進、楊清山、邱乾鳳、柯正盛、黃永春、葉美華、胡英治、陳文昌、王佑仁、許信長、王燈洲、蔡孟純、黃冠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二日
任命廖紹宇、蔡宏勤、郭百倫、張鏡良、簡明正、周育毅、陳宥佐、翁太乙、吳振瑲、陳世耕、陳佩瑜、顏世豪、洪聖旻、葉鴻興、陳芬蘭、魏柏煜、張侃峯、陳駿澤、吳奕遠、李雅樂、陳怡儒、李震宇、江金蓄、葉庭豪、顏均儒、陳俊彥、尤皓銘、張延行、黃珮玲、黃慶楠、邱志湧、許哲銘、方献中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日
任命林陵三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右令自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四日起生效。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日
任命陳義平為經濟部水利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謝世傑為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賴丁甫為第六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吳勝昂為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邱春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丘台光為中央氣象局氣象衛星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周芷翔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燦煌為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龍文彬為僑務委員會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統計主任。
任命陳鏡泉、林庭軒為福建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董巖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派鄧民治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清坤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徐芬春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鍾報順為新竹縣政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宏才、關上熙、黃美芬、吳昭韻、張慧如、覃瑞菊、呂美娟、陳世英、王姿雅、高長節、吳玲玲、洪世昌、蘭美幸、俞宜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春美、薛瑞玉、王賽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慧君、張碩棟、張少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主恩、莊淑貞、陳逸蓁、曾清金、楊清清、竇宜妃、黃秀春、康燕薇、邱寶珠、林美麗、黃笑香、姚韶哲、陳文良、徐銘謙、江俊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其如、蘇朱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姚 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榮隆、鄭文仁、鄭 于、劉立卓、尹伯亮、鐘惠芳、盧麗淑、歐文斌、王慧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蘭香、程性儒、周 珉、吳月招、劉麗桃、蔡信長、莊水波、徐美本、許妙柑、蕭美琴、李長串、岑惠美、徐代光、林柔嫻、陳韋成、王鏘魁、謝雅瑢、陳素珍、黃建元、張淑美、黃麗雲、許錠鈺、梁明祿、謝蘊菁、廖明華、陳春英、陳碧桃、魏書芬、唐美珍、陳玉珍、許全珍、蕭寶蓮、徐正寶、簡裕鵬、劉以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孟永華、劉惠滿、趙 玲、何秀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孝玲、王承翠、單 郁、張啟堂、李俊義、范盛庚為薦任公務人員,曹登財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詹鈞翔、黃忠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鄭雯文、葉克柔、張瑞倩、李爾清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日
任命柯佩鳳、陳淑婷、沈祈祥、林展華、唐贊貴、張瑞麟、陳志昇、張家銘、蔡旺成、陳朝進、沈凡偉、謝旭峯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