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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03月18日
號次:第620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九日
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陳威仁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任命楊景德為臺灣省石門水庫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許明傳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蔡義雄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派李源義為臺灣省政府農林廳簡派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義平為臺灣省政府水利處簡任第十職等副總工程司。
彰化縣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馮頌浩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薦任公務人員蘇世斌呈請辭職;邱新登、朱良軒、藺耀東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黃福送、林傑義、周雪嬌、黃秀霞、劉慧琴、游春琴、陳羿惠、周俊良、吳素華、蘇麗琴、王中義、葛葳葳、何淑美、張奕洲、柯素勤、許美月、李秀燕、楊振武、黃立賢、謝淑貞、吳素分、黃秀霞、洪啟昌、李展奇、高永煌、董俊德、林孟信、李綉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周南焜呈請辭職;蔣先覺、黃木河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陳如杏、葉春霞、沈慧萍、林秀絹、李卓夫、陳水源、黃德銘、洪樹全、田大村、林通捷、陳昆成、郭枝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穎捷、周永吉為薦派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洪懷奇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薦任公務人員黃松濤、余振棟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魏紫萍、陳淑仁、王為國、邱建宏、陳錦竹、鄭素卿、陳中興、黃秀治、黃世霖、溫惠珍、鄒貴松、林淑惠、高雅琴、吳月琴、林保癸、黃美金、楊惠美、何洪蜀、吳東光、蔡蒼棟、許敏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秀鳳、林月雲、許美雲、胡廷秉、蘇俊明、張振鐸、項運正、周淑貞、廖鴻松、黃丁杰、胡喜麗、郭 蘭、羅彩紅、尤冠函、黃雪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美秀、黃哲崇、朱毓琇、吳榮訓、謝慶武、李文凱、游文鈞、賴鈞敏、邱輝良、朱金元、陳世杰、李膺讚、張湘蘭、彭娟娟、張家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韶祐、莊 治、許麗慧、李淑芬、朱文勇、蔡政穎、蔡玉英、呂超群、鄧秋菊、賴玉珠、鄭錦文、李佩純、林良嬌、江玲莉、謝玉娟、羅秀娟、陳巧珮、林昭妍、蘇淑玲、林淑娟、林淑華、盧敏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一青、劉鳳珠、李文端、高伊芬、王在英、余文玲、陳雅慧、彭鈺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日
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鄭石岩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任命陳明印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清波為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簡任第十三職等館長,謝義勇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傅憲成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兆虎為國立國光劇團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洪錦平,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副組長楊堙釬,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安富另有任用,均應予令免。
任命劉明揚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儀器檢校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薦任公務人員黃靜雄、劉教諒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蔡憲謀、蔡杉檜、廖淑娟、余瑞芳、王安娜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廖慶源、陳宗裕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彭春蘭、楊素華、章可儀、楊麗冠、洪春香、郭皖靖、張淑真、吳鳳琴、施馨媄、陳小燕、吳芳娥、謝佳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鴻遊、洪景雄、李振鴻、古景水、李光哲、林宗遠、陳美志、廖敏綉、王如鵬、張源欣、陳春香、張劍弋、彭正雄、蕭國平、邱淑卿、張麗玲、粘秀珠、林枝良、李錫仁、黎新南、楊鳳玲、徐秀珠、耿麗真、黃超凡、林文杰、游崇祥、潘傳枝、邱寶國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崔燕慧、李康成、宋旺隆、鍾孟蓉、林仲一、張簡智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學誠、李坤仁、鄭宜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惠華、洪嘉文、林瑞珠、繆八龍、蔡夜燁、莊惠英、張錦滿、黃瑞卿、何玉妃、喬治國、李展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華駿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趙國仁、梁仁寬、吳偉碩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高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廣芳、簡金華、張梅鳳、李昇展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蔡文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光惠、陳素敏、陳國馨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王正廷、唐隆生、富寶德、廖興貴、江清榮、施宗毅、姜新媛、黃美雲、何春娣、林秀峯、楊曜彰、陳俊銘、李美娜、羅忠佐、王淑貞、沈惠華、曾增助、葉禮龍、黃淮昌、郭國華、林美麗、劉月中、洪志忠、林惠珠、梁鴻遠、李千禎、張秋香、蔡文兆、陳玉昭、鄭春嬌、楊菁芬、邱文華、王春枝、鄭佾琪、邱慶貴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一日
任命張正修、王中琦、王唯堯、王怡儀、張崑敏、何彥秉、朱光輝、程建祥、詹聖霖、紀煥庭、李奕德、施月麗、施錦珠、何玉瑛、吳昭華、洪婉如、尤琇慧、王玉萍、吳麗琴、巫俊卿、王光琳、王文宏、郎惠芬、高曉芳、廖姿雅、謝佩玟、王秋汝、王淑娥、張雅惠、魏杏芬、徐邦慧、王聖魁、洪玲蓉、康雯惠、廖秀萍、廖容禎、廖華玲、鹿曉愛、顏文娟、顏梨貞、龔美文、謝碧芬、許文錦、許巧芬、許珧如、王珮珍、王秀梅、丁湘華、王馨儀、石燕菁、張蓓佳、王素芬、賈春梅、石青青、王品乃、王美升、王慈萍、張琬雯、張碧華、張彩鳳、張瀞文、張幸俐、張桂津、張素蓮、張惠風、張素敏、張美恕、邵玉如、吳佩玲、何崇萍、何佳燁、傅智玲、吳思筠、吳美芳、吳美惠、陳吳美曲、倪淑蕙、侯淑芩、詹逸萍、詹淑妙、侯慧明、黎慧美、侯頤芬、詹美芳、魯懷瑛、徐玉清、徐金菊、江宜蘋、江淑琴、潘春華、梁明芬、洪麗琴、沈瑞君、沈孟芳、洪秀美、洪逸倫、左玉蘭、李琪甘、李孟如、李翠娟、李季芳、李德如、李仲妮、李業英、李淑敏、洪淑芬、池惠民、洪美卿、湯蓓薇、游文藝、李育瑱、袁朝蓉、李素芬、范立娟、黃文惠、林玉仙、林夏穗、莊玉芬、葉麗雪、蕭碧紅、林玫徽、蔡翠嬌、蔡秀珠、蔡岱娟、黃幼婷、林佩儀、潘英敏、王 樹、謝獻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倩如、林俊元、吳政儒、于莉萍、張春英、楊世芳、簡伯芳、劉秀麗、邱群芳、郭瑞茵、吳莉茹、洪慧君、陳佼妙、史書華、葉美鈴、李招慧、方曉琦、鍾世鳳、熊梅妃、林意純、馬俊嫻、黃心敏、施麗君、孫秀芳、鍾鳳美、蔡孟珊、徐曉雲、吳佳容、嚴采芝、羅雅玲、楊雪華、黃鳳琴、徐翠璘、吳千蕙、徐瑩媺、章育馨、邱雅苓、樸慧苓、邱淑宜、謝丹惠、鄭翠娟、于 燕、陳韻寧、林玉華、黃惠姿、林美惠、姜靜婷、陸皖君、謝佩芸、張蘇鈺、陳淑萍、王玟蒂、林秀惠、顧婷華、高淑雰、李佳玲、江玲芳、郭益莉、吳美智、桑貞貞、陳薏婷、林秋美、康怡芬、李恒瑞、施美琴、沈淑芳、林佩勳、鄭慧娟、蘇聖芳、莊靜琪、鄭淑芬、陳恩惠、陳靜葒、張淑娟、張君如、廖瑞貞、羅淑芬、林聿品、彭溫巧、英淑玲、李惠美、劉淑瑛、趙淑賢、李瑞宏、王綺華、賴秀珍、王國楊、賴春美、詹曉芬、廖肖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二日
任命林秀亮為臺北巿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祁文中為臺北巿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薦任公務人員唐國淵呈請辭職,應予令免。
任命王麗慧、陳寶臨、李怡靜、項蓉芳、楊國聖、楊小敏、呂美惠、陳建良、郭淑珍、林秀芬、黃文章、林修如、許家瑞、楊孟薇、張鶯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柏松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蘇美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 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金霖、洪 慧、邱俊智、陳紹文、李協昌、劉志奮、蔡奇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清秀、薛瑞英、張益宜、蔡秋鄉、盧美華、陳翠雯、吳鳳珍、劉淑芳、郭淑卿、詹麗純、鄭瑞澤、黃榮慶、謝安瑞、傅崇高、張博宇、陳怡鈞、藍美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郭淑真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陳廣猷、林信介、梅家瑜、張筱婷、黃秀鑾、彭瓊慧、蘇紋萱、張嘉玲、洪洲群、林美英、許明傳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儀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十二日
任命范德助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金郎為警正一階警察官,楊啟賢、潘春盛、陳英芳、許銘春、謝昌儒、顏炎文、黃世琅、張東發、羅榮源、陳永琳、張簡玟琴、陳元助、吳朝國、楊三寶、詹怡軒、陳馥華、陳玉芬、王進興、張文燦、許玉順、趙子穀、陳恆志、曾添錫、蘇琳敏、譚智敏、卓茂桐、柯繼明、李明德為警正二階警察官,廖進添、林南宏、李守智、林育德、康明山、李界瑩、柳瑞福、陳政叡、林振智、王天順、沈福來、李代昌、廖維元、黃春有、林志鴻、黃清欽、謝立賢、黃鶴仁、陳必享、朱 瑗、汪富琦、林財榮、孫圖華、顏榮鋒、徐源生、王 驥、郭偉奇、黃啟民、曹顧齡、陳振順、陳啟源、林萬益、林俊良、陳清福、楊文凱、劉明穎、王良德、林允德、侯聯松、陳秀蘭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