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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04月01日 號次:第621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日

臺北巿巿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吳家岳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臺北巿政府國民住宅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世明,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謝台興,臺北巿交通管制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黃中南另有任用,均應予令免。
臺北巿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技正程為灝,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林柏榮另有任用,均應予令免。
任命古節美為臺北巿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蕭淑燕為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洪慶峯為高雄巿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薦任公務人員鄭富美呈請辭職;林逢時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王怡之、周禮智、岳美蘭、林宜賦、司幼文、孫浩陽、胡兆宇、黃易文、詹富盛、陳玉止、姜美娥、林雪茹、林玉靜、莊文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家宏、林順風、張文斌為薦派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任珮鸞、張屏娟、侯青雲、李麗惠、林慧鈴呈請辭職;虞秀慧、莊春枝、張正雄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鄭慶弘、王仲裕、陳德添、江慶雲、陳淑貞、陳儀蘋、尤秀鳳、馮天明、涂純英、黃美齡、黃淑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洪崇坤為薦派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陳永啟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任命李 莉、尹伶璐、歐綉雲、許源昌、楊永靖、姚台裕、陳國源、李綉雲、張 育、胡婉惠、余貴馨、黃煌媚、盧汶美、黃崇儒、易義勝、林美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趙木榮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任命蕭振嘉、劉銘韻、黃明正、王順華、賀育宏、楊益瑞、陳瑜瓊、林秀賢、謝春火、柯光成、王玉鳳、喻淑珍、張金花、張玉郁、陳文章、陳彰隆、張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榮裕、李明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秀娟、王雯娟、李慎招、歐陽鴻麟、吳建德、黃竹芳、白智榮、王惠香、徐阿葱、賴敏珠、楊雪慎、鄭秋貴、陳賜章、周萬年、張金榮、田秀燕、謝美玲、林鈴莉、林素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揭小梅、蔡瑩樺、詹佳婷、林麗雪、黃惠專、施榮亮、胡月鳳、林憶雯、蕭淑芬、李致誼、連怡紅、姜雅芬、陳玉華、韋 珊、胡惠珠、高金好、鐘麗玉、林雯玲、許金珠、沈寧衛、楊慧敏、曾煥棟、郭麗卿、楊淑媛、呂瑞娟、鄭味采、洪秋玲、江淑貞、馮台生、黃美芳、沈秋梅、楊惠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文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曾連豐,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范良棟,中央標準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吳慧美,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介山另有任用;中央標準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生玉,商品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國勳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范良棟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魏可銘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襟江為水資源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吳嘉輝為交通部電信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趙復中為臺灣省政府住宅及都市發展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薦任公務人員林金光,薦派公務人員李智雄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張開國、許書耕、謝錫濱、林森發、曾王道、謝志煌、呂英毅、范少洵、王怡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郭永祥、洪龍基、黃勝興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劉昆岳、吳復芳、賴秋英、謝淑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寶玉、許金鳳、林玉鳳、陳秀鳳、石惠貞、楊月雪、莊淑鈴、游清吟、林鵬翔、郭慧楓、吳文昱、黃政川、周錫福、郭文勇、陳衛華、張娟珍、莊進菊、楊淑枝、高蓮治、董秋梅、陳茲瀅、林金標、尚筱菁、陳淑貞、陳淑薇、王為鉞、劉素貞、黃議郎、蔡瑟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金 敏、黃再生、張瓊文、白菁媛、張麗惠、洪美智、蔣淑玫、林 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銘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薛琦芳、張麗香、高秀英、蔡倩傑、陳玲敏、馬湘萍、陳曉慈、潘嘉興、林宏政、吳官鴻、張秀琳、巫聖惠、游雅淨、彭智華、黃金碧、楊焜安、李米治、周芳蘭、王鳳娟、陳巧容、吳青雲、陳松溪、何俊男、邱品方、許淑真、王惠麗、陳律凱、盧德華、陳彩蓮、莊美園、邱秀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瑞榮、曾正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文、謝金美、卓燕玉、蔡輝鵬、邢明瑾、邱淑梅、秦慧茹、陳冠鳳、涂心欣、謝瑜歆、華文玲、盧淑芳、鄭瓊雯、王玉蓮、陳萩蓉、楊志忠、鄭立娟、徐步月、張美雲、曹美華、張琬如、林苡妊、陳奕璋、徐衣琪、陳淑謹、江美慧、詹麗玲、劉淑如、林淑真、廖慧樺、傅綉雅、蔡淑芬、鄧惠玉、戴月琳、商千純、王姵方、趙瑞懿、闕麗芬、陸雪芳、黃家玲、江佳莉、鄧蓓蒂、黃治國、曹玉翎、余昭慧、趙雅惠、鍾翠玉、洪榮英、柯碧珠、李亞倩、林美慧、王瓊腧、曾智卿、黃靖雅、宋麗梅、張麗雪、曾雅萍、李智惠、鍾瑞惠、吳筱慈、李宜玫、林威堂、方竟曉、楊秀月、藍淑芳、陳明皇、曾瑞霞、柳俞夙、梁淑惠、蘇聖娟、陳淑薇、朱素明、張淑芬、楊曉萍、黃慈純、曾祺峰、葛映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炫熠、陳玟玲、許美惠、蕭錫能、林雲芳、劉銀冷、劉錦方、黃麗霞、陳麗美、金 珩、沈玉娥、洪培烈、陳雅音、李碧芬、李鴻霖、范天行、蔡華政、陳淑華、呂錦秀、何俊彥、蔡文和、林吉生、徐福耀、林華安、古少同、彭紹道、溫杞華、林忠發、陳武宗、楊乃萍、汪俐玲、巫瑞萌、楊再明、羅美月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任命張洋城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成湘純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連清宏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賴美淑,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楊漢湶、蕭美玲、張鴻仁,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麗貞,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立信另有任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張耀雄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鄭建詒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任命徐仁鏤為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周萬來為立法院秘書處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兼組主任,范佐雙為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兼室主任,賴大順為簡任第十三職等速記長,黃淑梅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清雲為簡任第十職等編審,高宗仁為內政及邊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李秋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楊夢濤為外交及僑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陳榮富為國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許劍英為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郭子祥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專門委員,王銀漢為預算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駱美霞為教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許耿地為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王鉑波為立法諮詢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立法助理,林鴻柱、張萬全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立法助理。
任命陳登源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執行秘書,楊永芳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黃士釗、王清山、楊安城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明叡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劉朝賢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臺灣省政府環境保護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蕭寬裕,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林俊雄另有任用,均應予令免。
任命林俊雄為臺灣省政府環境保護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蕭寬裕、賴以賢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詹益村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文雄為臺灣省立彰化老人養護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何阿文為臺北巿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薦任公務人員賴淑芬呈請辭職;陳炳惠、謝在科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薦派公務人員倪壽彥呈請辭職,應予令免。
任命葉素碧、曲兆瑞、王玉燕、黃 琪、趙瑞藍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胡鉅華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任命劉淑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翁正憲、鍾秀妹已准退休,均應予令免。
任命康鍾禧、陳月玫、葉莉棻、廖 綠、黃文媛、張仕穎、陳 讚、洪錦富、林淑美、蔡素霞、李彩碧、林木松、游秋過、林金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秋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惠津、蔡逸芳、周文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嘉尉、蔣珮琳、蕭素媛、張英傑、董茂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玉嬌、何淑美、林榮周、何財滿、曾麗玲、劉黛麗、石秋風、游培珍、林延益、王金福、鄭美惠、鄭美華、李碧蘭、張富田、邱麗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慧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維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派公務人員林復旦、魏書芳呈請辭職,均應予令免。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任命郭恩書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特派彭淮南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理事。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任命陳金能為警正一階警察官,曾英寬、陳杏結、溫杰炤為警正二階警察官,劉邦慶、陳來貴、李華治、陳宗信、蘇正男、林蒼益、蔡世民、呂分卿、鄭英隆、黃正印、張紹鴻、蕭新府、雍嘉興、尤恒茂、陳聖諭、李震鉷、郭福源、莊德炎、蔡元隆、林輝煌、楊進福、周英章、蘇俊宏、陳土城為警正三階警察官,于德發、林怡鎧、葉思縈、柯玉切、林永勝、邱盛煥、徐孝法、張仁奕、莊淳傑、洪志明、黃肇隆、涂瑞斌、霍志剛、李執平、李雨峻、溫智恩、蔡正福、劉玉文、彭健彰、陳成龍、黃春榮、劉錦仁、顏裕益、陳嫈正、吳吉興、孫 霖、蔡培昌、吳源慶、游國明、郭俊誠、陳良澤、徐文燦、朱志玄、林高峰、郭世杰、沈瑞坤、黃振興、柯德郎、蔡榮杰、向明達、林福壽、潘自強、張 凱、李昶青、唐科祥、趙勇謀、林宏德、張書誠、張國祥、黃俊松、蘇勝利、周振發、周高輝、楊清輝、高永鑫、林宗輝、魏光熙、陳彥泳、李朝生、陳阿雄、徐福清、陳昭良、邱國輝、康坤山、王孝誠、劉其學、許正順、吳接鳴、許俊義、潘奇明、黃國臺、張景霖、邱文洲、楊錫洲、辛盟堅、楊雲喜、鄭嘉富、林彩來、魏克儉、蔣金雄、黃國男、蔡宗仁、謝敬國、張耿基、白宗期、潘朝陽、李柳坤、簡明星、魏友鴻、陳文献、葉博造、魏良哲、洪安明、曹金鐘、彭宗億、陳正芳、陳義榮、卓國華、徐文龍、楊志信、顏真程、王瑞鎮、胡志成、蔡忠興、蘇志強、羅良安、黃文麟、羅 添、周振華、張永洪、鄭文雄、蔡琪正、周忠和、林宏成、陳泰銘、郭明勳、李崇宏、郭東吳、陳譽仁、戴榮祿、廖全和、張文俊、劉忠賢、黃耀廷、曾前泝、丁肇凱、王維泰、宋儀郎、陳政宏、謝中岳、吳姿瑩、林志明、曾盈蒼、方照瀛、陳英鳳、夏萬和、阮豐富、黃正村、陶俊哲、吳政杰、宋重和、林明煌、唐聖則、吳庭安、紀文郎、黃金達、林夢賢、鄭明良、陳謙時、張清泉、廖嘉士、林泰郎、呂光澤、鍾定輝、黃博章、李鳳順、吳中尉、周文煌、王明傑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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