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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05月13日
號次:第621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一日
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宜民、周台竹,駐馬拉威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劉文良另有任用,均應予令免。
任命沈思宏為臺北巿政府國民住宅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許君強為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蘇崇昆為臺北巿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派程為灝為臺北巿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林柏榮為北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陳朝興為高雄巿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薦任公務人員吳姿嬅、李佳玲呈請辭職,均應予令免。
任命步永富、王曉麗、郭怡辰、郭翰欽、許林文、尤雅慧、鍾惠珍、李采曄、涂宛鈴、許馨尹、官佳宜、簡美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郭文宗、楊志華為薦派公務人員。
薦派公務人員謝茂青呈請辭職,應予令免。
任命李安興、王心玲、陳娟娟、林芷金、劉慧萍、林慧茹、鄭惠昀、蔡逸寧、林瓊瑤、鄭伊秀、林秋鳳、鍾佳慧、陳秋如、吳佩璇、樊修珊、蕭慧萍、王錦雀、李靜秋、范惠華、陳玉芬、尚美鳳、劉玉婷、謝淑茹、陳瀚聰為薦任公務人員。
薦任公務人員鄒錦清已予資遣,應予令免。
薦任公務人員陳照美、張永和呈請辭職;洪混誠已予資遣;均應予令免。
任命陳泰瑞、陳雅芳、余斯光、劉錦燕、劉秀珠、鄭朝鴻、許志成、趙培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一日
任命陳國進、洪裕國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黃紹祥、鄭明忠為警正二階警察官,邱禎清、姚洲典、葉逸夫、李政勳、邱文毅、吳盈容、黃國隆、侯勝雄、余振芳、許麗娟、張志堅、蔡添益、陳慕賢、張世威、樂 菡、楊宏祐、李峰龍、萬吳祥、藍紹譽、林志駿、韓素珍、王淑慧、洪劉福、賴遠清、洪振順、陳保章、楊國祥、陳孝明、高中明、張金來、蕭永欽、崔大偉、古運屹、彭志學、黃文煌、黃家琦、孫成儒、林秀玲、毛兆莉、劉明熙、蔡宗益、范振煥、黃文志、吳銘淵、李春輝、許進成、黃錫英、鄭恩然、洪淑姿、陳盈溪、王澤田、黃志祥、郭世雅、黃登煙、林宜品、林振明、許芳毅、陳俊宏、吳耀南、方國璽、溫淑盈、蔡珠農、詹豐宇、李佳進、劉紹松、李明禧、莊德謀、楊永基、楊山明、池文光、蘇雅苓、丘立誠、陳百祿、施瑞煌、李增樹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翁偉仁、鄭淑敏、賴金田、鄧龍珍、葉俊智、劉漢民、陳明和、黃秋源、楊鐵男、李正福、蕭進金、蔡一龍、邱文培、李俊宏、王哲輝、曾信閔、唐寶慶、黃福珠、黃金淦、李振卿、楊振江、周世敏、陳金進、李玉龍、吳邦錡、黃明華、侯福齊、許家明、陳錫源、蔡文元、羅榮忠、陳逢昌、邱俊龍、林富有、林天鐘、鄭德仁、陳寶華、王百振、張志能、施輝能、李昌中、洪輝煌、葉秀德、曾朝元、陳聲遠、黃保良、李文聖、趙庭芳、陳順游、張聖佳、楊文志、蕭宗榮、林俊宏、鄭進豐、盧榮桂、鄭玲惠、殷淑宜、張順治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四日
任命邵明仁、施錫明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李永記、鄭麗珠、許董利、周 恩、王再添、許仲皓、許松茂、葉松善、林仕宜、郭先東、溫癸松、王政盛、李嘉裕、林慶昌、黃中民、劉寬明、孫永春、陳信仲、李朝隆、黃自強、許貴仁、李能榮、何振寶、鍾開煥、吳建宗、黃麗枝、鄭錦旭、李清連、莊顯郎、陳兆誠、李志仁、吳秉勳、許玉林、陳皇榮、黃明泰、柯順正、林仕傑、劉成光、邱政智、郝心誠、孔祥琳、劉堃山、鍾玉城、陳財吉、謝盛財、蔡孟昌、蕭麗梅、施美滿、沈聿修、張三郎、王文華、陳珉秀、唐文華、王培忠、蕭誠財、戴吉平、王明理、李春慧、張簡必松、沈正林、陳淵賜、陳文和、陳順嘉、鄭祥佑、鄭瓊中、方茂豐、楊金通、林富雄、朱白雄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長春、游接慶、陳清江、黃昭欽、黃能清、黃正富、李德添、郭耀宗、楊登南、楊至誠、周三郎、郭禕祥、郭泰清、羅澄坤、余維福、劉登祥、李德山、王月環、陳海華、鄭忠義、李福來、黃正華、鄭勝仁、鍾達宏、黃方淵、陳細郎、黃登坤、王月君、陳貞顯、陳仲彬、盧煌松、劉適豪、鄭志雄、劉永欽、林村在、趙志峰、林旺生、許文昌、羅一峰、林泰源、林清景、籃榮源、沈國華、許文靜、黃福仁、鄒春生、林俊士、蔣忠勇、黃鳳春、蔡東益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宗輝、游清科、蔡沂樺、梁明俊、鄭順燐、陳清日、黃水木、許益祥、陳幸洲、王志國、尚忠喜、黃泉池、陳 清、蔡景德、侯義明、陳元興、劉國鐘、馮中政、王華財、王君瑩、蘇育立、蔡榮仁、蔡宏南、吳政誼、陳幹毅、黃惠美、林世長、劉武飛、謝立雲、吳楚權、陳鎮南、許貴琳、陳健男、葉志盛、陳東琪、陳鴻昇、呂金進、簡文龍、龔文友、高志傑、吳朝寬、張啟志、林英義、劉進展、盧有財、王啟守、董楨江、黃啟瑞、歐陽彥峰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李敦文、于智任、林祖檯、周朝益、蔡詳忠、歐自得、詹錦銘、徐志宏、王淑蘭、唐吉川、王新福、戴展勇、蔡水和、劉石獅、鍾進安、黃明仁、吳廣多、李成德、張祥龍、張清隆、歐任辛、袁國柱、劉邦俊、張自強、侯錦宗、王威程、楊崇賢、周明俊、吳山水、洪永隆、李清風、張永林、張啟瑞、巫天財、王啟祥、黃美梅、張炳南、許阿品、林啟南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五日
特派許水德為八十七年公務人員高等、普通暨初等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五日
任命林樹源為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蕭文雄為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許盧節英為五堵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高修一為桃園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李國成為花蓮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許立如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任命許立如為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李高祥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黃嘉雄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視察鹿篤瑾,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禚宏德另有任用,均應予令免。
任命劉三錡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計長,吳水源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陳春榮、許瑞琳、龍文彬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葉滿足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麗珊、李美琪、于威寧為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柯光源、宋 震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林崑城、盧鄂生為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施宗英、何志忠、邱吉鶴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鐘昱男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林玉鬃為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黃子玫為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姚金雲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芬芬另有任用,應予令免。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彭賢權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洪政雄,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燕桐另有任用,均應予令免。
任命陳石獅為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評事兼庭長,高秀真、林清祥、徐樹海為簡任第十四職等評事,黃璽君為簡任第十三職等評事。
薦任公務人員陳洪壽美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薦任公務人員郝玉龍已准退休,應予令免。
任命楊小玲、楊秀汝、藍美珍、黃靜芬、鄭婷予、陳嫈芳、郭貞閔、黃逸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 瑩、陳昭蓉、趙寶珍、陳秀燕、陸怡年、張方櫻、周瑞榮、林錦紅、黃俊賓、郭明發、李春政、蔡美珠、張春喜、陳文華、高鳳聲、曾 木、郭坤南、邱克倫、吳勝楠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慧瑛、郭素蘭、林憶薰、劉庸英、徐德君、宋和燦、余蔓玲、魏明麗、姜一美、黃千真、趙惠文、連淑華、陳怡靜、周素妃、陳木熊、吳桂麗、李坤城、嚴媚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光哲、黃文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美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綉琴、黃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玲麗、吳麗蘭、王姿人、鄭位明、葉康琪、謝佳秀、黃瓊誼、蕭文斐、朱恬儀、黃瑲玲、黃素香、蕭英文、廖振焜、蘇雪英、賴秋伶、曾玉娟、葉香君、許甄晏、張懷文、徐儷文、張雅如、蔣書娟、林春美、楊浚琦、許麗鳳、蔡淑如、蕭永廉、周居順、陳福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志祥、陳姿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志強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六日
任命羅明正、黃麗龍、汪志坤、蘇信雄、王金村、張見平、胡天相、鍾樹光為警正三階警察官,陸孟村、洪堂益、施永健、林建男、周建明、蔡國銓、林賢德、江明宏、龔明甲、林宏亮、鄭銘治、柯志仁、李芳成、吳蔚林、謝宗儒、楊世宗、鍾昀廷、周志勇、賴宣嘉、鄒世德、高茂峰、李政憲、李明佳、洪瑞宏、翁瑞男、洪碩營、黃啟亮、林政義、陳志興、林義傑、蔡瑩龍、黃順賢、殷文龍、吳爵宏、王一清、洪進展、陳紀光、林正三、林英彬、鐘明仁、胡美妃、田賜美、幸甫娟、徐孟明、葉金印、黃耀輝、張用珍、金 玲、吳美惠、潘誌明、林銘芳、吳美蓉、莊靜宜、張文萍、黃秀招、吳淑紅、許瓊友、徐俊民、張志揚、賴育菁、蔡慧玲、陳慧香、陳仁正、陳信槐、張展彰、陳俊祥、陳朝宗、汪世慶、邱俊民、李善仁、盧鵬至、林進賀、許秋凰、黃明琪、呂玉珍、邱志忠、邱治平、郭國基、陳瑞和、邱志明、沈忠憲、溫騰祥、蔡豐元、楊肇萍、楊淑萍、許嘉芬、洪飛環、吳文勇、羅俊弘、郭宗賓、謝博祥、許鳳書、陳炎輝、王曉萍、李慧敏、吳美玉、曾英雄、范振家、湯主恩、唐章澎、郭秀絹、李剛郡、高旭宏、蔡文華、尤朧鴻、謝政育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蘇珠松為警正三階警察官,王順忠、宋祥淦、吳文斌、謝宗禮、蔡錦煌、呂世央、張慶雄、楊政雄、鄭文華、莊忠厚、蔡榮煌、林長生、黃國峰、劉君良、鄭文通、黃景三、陳其鋒、劉博升、梁東山、黃武典、蘇益進、洪金成、巫黎國、鍾瑞華、江俊德、盧正忠、王玉全、黃足珍、陳淑芸、曾文慶、潘順池、楊德沛、張宗憲、楊清宏、黃智衙、翼宏文、黃思銘、陳重元、黃一流、施福地、林語堂、簡奇彬、杜坤榮、楊文淵、趙繼興、陳世坤、萬育忠、羅重江、謝覲隆、蔡振屏、李金瑞、李維春、陳茂盛、莊雅棠、陳春祥、胡清田、劉俊鴻、陳克廉、蔡少戊、潘豐明、林從忠、黃德盛、黃國書、黃正昇、周復興、簡清住、林景義、翁良凱、劉啟明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劉錦城、陳永吉、陳桑原、陳永祥、紀叔榮、楊登煌、蔡鴻謀、曾西窓、林孝治、張玲華、王土水、林德彰、鄭憲昭、張明彰、林忠賢、李德霖、陳譽仁、何英心、蔡國祥、張家和、楊東家、張高明、鄭澄芳、許金福、陳信章、陳萬成、鍾文山、劉恩良、林明源、曾益章、郭建榮、劉瑞榮、郭明福、翁豐泰、黃世哲、李文斌、蘇明雄、李玉銘、蔡天放、蔡清傑、李坤玉、林清華、李榮見、黃和聖、楊三志、林慶福、林雅玲、陳景和、楊國璋、張福金、侯俊文、黃坤祥、林世鐘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七日
任命朱金全、林文桑、蘇哲正、葉淑安、曾豐瑞、劉生章、許得雄、黃新長、黃 鐵、涂秀安、許文光、施啟智、蔡榮治、周耀玉、張國展、葉金城、陳連桐、董明政、涂慶齡、林良易、楊仁桂、陳戒源、王宗明、王春生、陳耀宗、李盈賜、楊增平、吳俊達、謝志明、黃俊誠、陳龍彥、林銘德、張沛文、陽明山、熊端偉、周瑞豐、蔡世聰、黃大洲、吳明賢、李佳璋、蘇炳吉、周建國、陳原能、林鳳輝、蕭勝芳、翁忠賢、姜政賢、徐振國、王銘鴻、魏永隆、郭長庚、鍾耀財、陳福彬、黃弘昇、柯政男、吳政達、盧志明、張志強、謝文雄、楊皓凱、郭羿廷、曾志誠、蔡登山、溫禮和、張勝雄、洪明璋、張信堂、丁文光、林信政、吳國英、蔡松霖、蔡明吉、許朝川、陳順來、黃燦明、江俊漢、陳福明、周春成、呂光清、王群傑、鄭榮濱、邱智能、胡滄濱、許大興、郭泰昌、蘇順枝、方連明、林俊宏、江茂成、郭堃煜、許廷法、彭文忠、黃玉豊、呂朝榮、張嘉成、郭炎雲、劉柳青、毛習生、劉鐘象、林永川、賴裕文、劉素雄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凃仁賢、鄭安章、林明煌、林英吉、郭清平、賴瑞文、馮炳森、陶正發、許智信、王采棋、吳文忠、謝昭明、吳忠穎、陳博文、李明賢、王明榮、張智鑫、蔡翼進、周瓊輝、吳麗萍、廖昭木、傅兆銓、郭國惠、林自在、蘇清風、張世明、周國良、楊明細、駱昭銘、李耀弘、陳龍德、陳文輝、陳鐶島、方士勇、陳世興、蔡興南、李家助、魏順養、邱宗正、郭永團、許文彬、曾建中、呂成源、廖月圓、呂春玲、劉昌明、郭正雄、李先良、施駿霖、鄭川本、柯秀鵬、莊文裕、楊啟忠、毛維安、徐宏明、楊真聰、傅振亞、邱琨峯、葉弄玉、陳進遑、陳天進、王光明、彭少鄰、陳靜君、王自強、陳信吾、黃英珀、林昆明、陳世隆、陳成頓、鄭勝欽、李皎夢、王瀠雰、陳翠芬、黃賢良、倪清課、劉育伶、莊秀娟、吳麗雀、邱條任、張碧玟、劉惠滿、鍾村武、董秀香、張穎寬、陳麗玉、何建興、戴淑梅、黃明珍、吳志裕、蔡卓慧、黃瑞津、徐如君、林玟妏、賴鴻安、陳淑貞、黃英如、張麗君、楊鳳珍、吳淑芬、李正麟、蔡惠椒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