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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08月19日
號次:第623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七日
任命鄧備殷為駐索羅門群島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外交部部長 胡志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七日
任命陳榮盛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林國棟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鄧運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蕭政義為臺灣省政府糧食局肥料運銷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張火爐、黃博淵為農林廳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呂源三為臺灣省立臺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
任命劉岠哲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肇華為臺北市立和平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院長,葉國基為臺北市立中興醫院簡任第十職等顧問醫師。
任命劉添發為高雄市立旗津醫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
任命呂忠仁、周國金、林芬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秀萍、李惠敏、傅家聲、李孝妹、張木堯、林錦芳、黃麗嬌、莊瑞元、劉順連、林香純、吳雪雲、莊志強、陳秀娟、何智惠、黃玉桂、蔡青宏、施錦龍、李寶鳳、吳琬富、劉雅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錦靜、吳泰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芸、吳富美、馬慧蘭、連彩鳳、黃秋燕、唐旭貞、范國良、劉麗霜、甘美鳳、陳素貞、朱麗香、邱玉柱、楊立荃、林清文、黃錦雲、陳顯信、楊得賢、林武德、陳鶴欽、林文勇、王 淼、陳志銓、余里花、沈雅媚、張國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惠仁、蔡文詠、呂其昌、林聖鈞、吳仲明、靳潔欣、蔡國山、杜介仁、張國忠、陳文玲、李紹祺、宋慧君、戴克強、郭乃菁、康耀中、李志強、吳美英、劉泰一、吳季娟、姚天健、黃之中、陳書樂、陳雯華、蔡慧玲、余政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君杰、鍾文挺、陳怡安、顧蕙祺、李俊銘、陳純貞、張智為、鄭惇方、蘇淑芬、陳振聲、何怡和、吳秋惠、曾婉綢、李屏屏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徐競謀、賴娟鳳、郭海華、張永昌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楊振傑、王正仁、馬子玉、王公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志清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鄒金瓏、黃淑娟、簡如彬、李東樵、郭耿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林秀宜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日
特派張鼎鍾為八十七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日
任命劉春銀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陳冠廷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海永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伯僚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劉華堂為總統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海安為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王躬仁為行政院衛生署預防醫學研究所簡任第十二職等所長,周文祥為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王鉑波為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素惠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劉誌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必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松源、吳玲燕、林豪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景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武志、鍾美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一日
任命陳建忠為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陳國璜、孫大成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銘政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姜禮尚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郭邦道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錢士中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黃宗哲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廖世傑為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吳榮泉為駐多米尼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黃瑞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正豪、江淑惠、林弘國、周雨田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一日
任命李茂榮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明貴、何淑冠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佳璋、魏東光、傅駿翰、游永中、吳鎮田、黃麗雪、葉志誠、林妙齡、林中性、謝明順、鄺良才、劉金照、朱慈蓮、黃凱泉、張國豐、蕭國鴻、周芬宜、李孟翰、江錫卿、李忠明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吳志勇、賴敏慧、劉永泰、涂炫琦、許耀華、葉舜堯、江明儒、何汝甜、廖真義、鍾居文、林裕峰、羅盛隆、王國華、高誌忠、林永結、楊豐領、黃志祥、蔡政成、吳東儒、陳瑞元、張國賓、陳嘉明、楊榮智、張清智、孫進來、鄭志銘、張勝欽、陳育琳、施並聞、李育誌、吳文隆、楊昭賢、施永昭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二日
任命郭土木、張麗真為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吳崇權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金悔為國立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黃武忠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馬正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苗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李中城為新竹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盧崇正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主治醫師,廖宗驥為龍泉榮民醫院簡任第十職等牙科主任。
派單福光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清境農場簡派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蕭美玲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楊世仰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于德榮、陳秀玫、黃雅倩、林乃君、周錦韻、陳苾芬、蔡秀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旭峰、林恆宇,邱瑞琴、呂德民、何昌遠、黃瓊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向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啟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佳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華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仲金能為薦派公務人員。
派書彭渝芳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十二日
任命鄭誌憲、顏水波、陳國何、黃育翰、莊金鑨、吳明鴻、盛萬龍、劉佳榮、黃亮圍、蘇育申、楊文貴、陳有恭、黃春吉、王明文、汪順福、戴荔臺、郭金蘭、劉訓庚、黃智偉、蘇進財、羅彥文、黃富志、鄒新劼、黃一峰、郭勇男、劉耀升、陳烱陽、邱國樑、唐建華、郭典育、陳宛蓮、楊宗浩、吳錦坤、許閔昌、陳宏銘、郭德燊、高銘建、廖偉堯、陳英傑、賴其輝、黃旭誌、葛孝忠、柯建兆、蘇生才、洪麒麟、詹英昌、賴景山、楊嘉益、潘瑞萍、陳韋丞、陳奕廷、黃坤木、陳世哲、陳俊壹、許志銘、蘇郁文、陳永崑、邱奕成、陳聖智、謝小文、黃宇弘、廖明清、王文財、陳中興、李飛鵬、翁義能、郭春雷、吳秋發、許宇中、管文彬、林俊谷、吳宗翰、李志成、蔡麒仰、曾信淵、程日輝、劉清友、楊正宏、鄭嘉德、林景超、蔡明景、李智湘、李國元、許志宏、黃俊雄、江成雲、孫志宏、簡政冠、郭柏志、買登仕、魏嘉慶、陳聰明、卓聖賢、楊進華、洪俊弘、蔡俊明、張松源、侯朝南、郭順豐、李志偉、王釤貝、韓春中、莊俊男、鍾德富、韋敬彬、黃基瑞、陳鴻毅、蔡夢薇、許宏揚、吳渭溪、李政峻、吳博欽、林泰志、張澤銘、洪宗慶、侯宏霖、郭俊男、黃飛龍、顏 豪、劉立裕、李宏達、王銘展、林信智、王于誠、張裕忠、吳勇璋、陳銀峯、凃淑真、賴財源、翁國峻、周恆正、劉國明、林茂欽、楊境恩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