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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10月07日 號次:第623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任命陳 冲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林宗勇為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委員,簡豪欽為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王福林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盧振中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丁予安為臺北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心臟科主任,鄭慧正為簡任第十職等主治醫師。
任命江傳清為行政院新聞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程正春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謝建三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阮 森、藍維宗為立法院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林素禎為考選部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統計主任。
任命劉 籐為臺灣省政府公務人力培訓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蘇學波為農林廳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廖福麟為南投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魏耀聰為東勢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洪明川為屏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高明雪、許芬梅、張玉玲、黃耿陵、彭瑞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一司、王仁助、林裕仁、林妍汝、盧味娥、陳淑玲、張雪華、李仁鳳、陳姿蓁、駱正娟、陳文苑、林清男、蔡淑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宜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智沛、黃淑娟、姜驊凌、張育浩、劉家珍、陳月卿、蔡富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光燦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景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秀蘭、葉信志、吳進興、陳金眉、楊清鎮、林恆賜、李華瑋、林雪珍、曾沛聰、劉碧惠、周仕誠、林茂盛、許 絹、陳文賢、黃性維、陳松水、張志翔、溫秀美、張財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冠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家幸、郭小萍、吳美瑤、王志昌、李冠鋒、章浩宏、黃偉俐、劉豐源、李明澍、葉惠敏、李偉嘉、葉怡文、黃建峰、許博欽、盧佳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明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特派李光雄為八十七年特種考試 第三次航海人員 漁船船員 第三次船舶電信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兼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陳木在免除兼職。
派陳 冲兼任亞洲開發銀行及中美洲銀行副理事。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任命林祥翰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侯建文為中正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鄭顯銘、賴朝鵬、黃棣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錫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淑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絲幸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黃慶源、賴妍劭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任命王調益為警正二階警察官,黃世龍、高增璋、曾傳益、鄭明興、蔡承德、高美麗、陳宗靖、蔡佳融、胡昭南、韓惠萍、陳曜麒、李明春、米克榮、郭純志、劉國斌、許淑華、許煥昇、陳博祥、謝志沖、蔡憲充、周欣怡、劉佳惠、張致哲、陳慶峰、楊坤榮、劉悅琴、賴宏偉、曾琪雅、陳泗村、武淑賢、許令佳、陳幹政、陳螢瑩、羅仕冀、洪志明、鄭何陽、余政樫、馬康迪、劉安民、王調煌、許連春、余政峯、潘金堂、陳重光、姚宏揚、蕭恒心、李忠賢、廖金進、王裕弘、陳金定、曾寬仁、陳高昇、李榮順、邱泰鋐、陳良彬、符仁勇、梁育齊、楊謀信、楊永榮、蘇股田、劉莒昌、吳峻光、林文城、孫增傳、陳世明、黃玉滿、黃登林、王坤和、劉明禮、黃來成、李清楠、李政展、周哲聖、葉正雄、黃泰和、王順勇、廖建勝、曾騰德、陳仁潔、鍾壽明、才崇秤、伍明得、許銘澤、陳原斌、張志杰、鄭光宏、林坤明、陳明裕、黃再第、蘇瑞政、曾獻能、陳隆俊、謝永偉、俞慧嬋、施妙宜、鍾聖寅、王照順、李天儀、陳龍騰、胡曉娟、許明道、陳靜芬、莊淑琇、楊文才、呂義彥、聶健生、林英杰、洪永富、林耀輝、莊慶來、謝明郎、鐘金生、王彰湖、黃東金、簡進香、楊順賀、朱文村、龔槐溶、周龍章、楊東霖、鄭慶郎、王榮祥、陶志龍、洪志明、許智惠、林文進、許峯誠、許佑圖、王瑞章、李秀姣、陳健宗、盧正元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一日

任命石台平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主任。
任命陳明傳為中央警察大學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錢士中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陳秀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澤堯、吳正偉、曾明治、陳清颵、鄭煌彬、王崇儒、歐陽青、賴振豐、陳由瑞、胡昌國、董壽軒、周榮華、曾世雄、林明樹、張金章、凌培英、趙瑞元、陳煌曜、吳崑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一日

任命唐雲明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文龍為警正一階警察官。
任命胡亞屏、林根江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鄧堯文、魏錦龍、陳榮順、徐代泉、劉清雲、廖建期、陳德昌、駱昌宇、黃榮文、林秋祥、黃天津、楊國華、童仁俊為警正三階警察官。
任命錢 楨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唐敏耀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黃金水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吳金水、劉岡穎、鄭哲學、陳文欽、陳子耕、洪玉寬、陳怡智、陳佐臺、林水盛、李坤林、林大鵬、杜逸得、吳嘉弘、劉安邦、蔡坤成、王守貴、蔡金川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許文源、饒鳳山為警正一階警察官,郭俊廷、陳秋能、林孟導、吳玉樹、陳聰敏、徐如姣、藍克明為警正二階警察官,簡森弟、許志浩、林鈺寗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姜仁德、許漢裕、葉淑娟、林勇伸、潘贈媚、黃俊達、詹益聰、呂錦江、張伯川、蔡明晃、洪漢賜、林貴州、陳鴻寬、吳偉秀、陳純峯、吳進宗、鄭香基、李宗德、鄭士彬、郭博誌、林志亮、蔡宗霖、陳原鴻、李夢珍、鄭玉萍、蔡易成、賈碩新、吳哲嘉、陳彥名、許泰星、陳石柱、藍宜生、蔡萬福、陳鴻霖、林淑芬、陳志鵬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黃慶昇為警正三階警察官,蕭清泰、高鳳財、張金穎、黃宗行、周正德、施鴻謀、顧大德、林啟光、吳金白、鄭益智、高源陽、李宗訓、陳炳宏、林榮達、張簡宗斌、林郁翔、黃嘉龍、陳志展、吳志文、林聖斐、林高雄、梁美娟、邱錦堂、謝吉龍、孫錫銘、林炯貞、林德義、廖聰忠、王佐任、陳鎮清、曹祥孝、王信惟、陳正龍、楊可慶、張誌誠、李紹榆、陳燈皓、蔡志明、朱冠儒、歐國賢、陳登堯、楊金章、林世峰、岳志板、黃耿徹、黃志堅、陳盈媖、張竣毓、陳修宏、吳明鴻、楊志文、劉佳昆、廖鴻佳、洪國哲、羅志雄、陳英傑、楊文甫、吳伯元、陳麒益、彭智偉、程正裕、周金泉、林宜賢、黃育萍、張瑞昇、汪志華、呂俊龍、侯建源、黃玉枝、林春吟、秦晏華、邱耀雍、王智弘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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