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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10月21日 號次:第624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

臺灣省政府新聞處處長陳威仁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

任命翁源昌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董勇威、許績鑫、吳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芳詳、郭豐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宗諭、吳貞慧、林玫秀、陳金順、陳明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

任命龔昶仁、蕭錦樑、李金烈為警正一階警察官,許景盛、黃建仁、李年登為警正二階警察官,周鍾驥、周添勇、蔡榮堂、高嘉宏、廖為昌、曾重榮為警正三階警察官,朱竹蒼、李偉仁、陳錫忠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四日

任命葉曼福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研究委員,王清松為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呂財益、江安雄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劉崑山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吳自心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吳翠鳳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仁德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劉介民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廖政雄為行政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評事兼庭長,吳明鴻為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評事。
任命李俊生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莊允謙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總務處處長,林海明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宏州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杜格德、邱勝旺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友珊、游聲麒、連子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燕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清和、戴文義、許珍惠、謝武雄、李志柔、陳建良、呂美玲、賴淑惠、蘇幸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鳴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明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淑雅、郭玲慧、游瑜玫、王如弘、林春蘭、陳淑君、潘玲菁、陳麗金、呂欣怡、張雪珍、簡秋密、魏美娟、黃文興、楊靜蘭、李雅芬、衛品妃、李志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孟祥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勝煌、賴孟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燦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倩儀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五日

任命陳彥成、陳志隆為警正三階警察官,孫宜強、陳新榮、張鐸耀、馮慶偉、鍾林生、林嵩炘、陳晉嘉、謝百振、陳國偉、林金源、許麗梅、籃麗華、黃錦萍、葉佳玲、蔡崇鈞、莫毅如、葉權廣、廖麗琴、黃晳仁、張香蘭、蘇坤煌、李照明、林重權、吳東沛、洪瑞烽、謝展華、張秋來、陳瑞財、簡瑞柳、鍾信權、黃瑞豐、李文緒、吳明雄、吳文福、吳季明、陳文龍、杜昇鴻、席瑞忠、謝岱利、陸幽延、王英寬、蘇嘉文、鄭啟仁、陳金國、徐鎮隆、蘇志民、楊武雄、謝永明、吳文旺、黃崇斌、林榮作、黃福春、陳有志、楊光宇、林新養、林深煙、林慶富、黃金水、陳正文、林裕盛、鄭淑惠、陳長義、李政彥、王世模、饒百訓、林紋弘、石學基、邱健榮、林憲同、張文峰、許勝彬、徐德財、戴榮樹、李煥智、羅錦雍、林重光、鄭文燦、利辛錦、張炳增、張期伯、許煥欽、李東寧、黃瑞慶、田哲夫、潘金勝、陳炳輝、鄭隆峯、翁均旺、張順吉、潘文銓、劉嘉鴻、蔡昆衛、王新樹、張長立、張恭銘、魏孝宏、洪信智、李明龍、姜崇元、曲又生、翁進南、黃瀰嬗、徐國華、趙善和、杜堅城、陳炳宏、莊榮吉、戴惠珍、鄭次平、劉漢宜、陳茂森、徐正文、張惠芬、朱建銘、黃紹騏、吳國安、陳明寶、劉維婷、林國友、朱瑞生、曾錦銘、林永發、呂秀春、余榮杰、郭清煙、蔡新騰、廖永諭、楊觀勝、李慶度、連吾枝、林錫敏、洪宗明、黃水成、楊翠雲、許正懋、劉明清、簡春旗、黃鴻裕、謝貞祥、曾揮盛、楊志強、周茂金、張有麟、劉造峯、劉信裕、劉光復、龔俊吉、余文欽、謝坤峰、李國源、蔣能耐、李聰敏、劉耀民、賴聰穎、涂永來、謝國恩、王時忠、唐聖煦、涂文明、王滄湖、柯金良、林嘉鵬、柯雄飛、廖國雄、陳光明、呂炎鍾、王志碩、張正亮、陳水順、張志成、何新華、葉高賓、盧銀華、黃聰雄、陳銘勝、簡當虔、宋彩銘、蘇輝德、吳政融、呂昉昌、張國展、李增榮、王百興、蔡明忠、林裕燕、林章揚、黃照讚、林木煌、曹耀云、許忠優、甘文豪、楊仲庭、黃正輝、薛峻承、葉順田、李昭震、黃文華、孫克偉、彭茂聲、蔡明輝、蔡高騰、畢志聖、歐易達、張興華、謝瑞鴻、李明義、許國勇、李和信、蔡萬進、彭士融、徐正茂、林昌應、黃振興、周財榮、黃建明、黃國忠、吳順賢、白義中、王尤典、秦天益、王宏泰、李金水、林至柔、丁世仁、蕭全源、許峻銘、羅文隆、汪明儒、鍾秋鴻、林明宗、黃聰明、吳瑞耀、簡文評、鄒瑞藤、莊進瑞、潘坤進、薛峰政、藍安佑、阮志能、許豐緒、林順福、陳清海、李煌敏、蔡文忠、彭新貴、朱正平、謝志明、王振賢、陳家慶、吳國基、吳東政、陳金榮、李銘乾、陳文煌、劉民泰、鄭銘棠、謝偉騏、朱正雄、李欽明、朱文福、賴鴻輝、賴裕炳、葉芳玟、廖正康、林永芳、黃文亮、吳木榮、古秋發、邱怡仁、莊錦紹、陳文郎、彭國校、黃義忠、周春明、張慶和、楊振忠、謝健興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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