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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7年12月16日
號次:第625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
特派連 戰為中華民國慰問中美洲友邦特使。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外交部部長 胡志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
任命蔡信三、蘇純德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中區辦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星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韻梅、黃進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娟伶、黃燕棻、許月春、魏美琴、孔祥瑞、黃素琴、羅如娟、陳天正、郭麗滿、吳怡芳、李恆惠、楊秋月、徐蕙玲、劉 澄、田惠千、戴佩佩、陳秀芬、郭佳婷、陳淑幸、周嘉琳、畢復蓉、羅玉珍、陳淑芬、陳鳳秋、張文芳、王杏芳、蔡玉書、黃昭瑢、徐瑞敏、邱逢月、張禎純、黃琡珺、鍾秀慧、吳美金、高曉玲、黃慧珍、鄧美君、詹淑真、劉耿彰、謝孟穎、洪妙真、楊舒薰、黃英哲、邱瑞祥、崔秀倩、陳勁宇、袁 國、陳怡廷、張銘峰、李康蘭、劉玉萍、江昭儀、侯念岑、楊聖珊、曾佳珍、陳俐如、吳泰清、吳釗明、周登偉、潘信誠、陳思衡、詹世鴻、黃士修、蔡宜佑、洪貴香、黃秀孟、陳志暐、蔡甄芬、劉信良、王心美、賴南村、蔡育賢、黃群超、黃盈翔、黃炳燁、黃雅平、曾慧菀、黃文聰、吳文生、楊韻鈴、鄭斐云、陳秋琴、王瓊慧、郭進榮、林美合、洪志旺、蔡純純、莊喬雄、張文偉、杜明河、李長成、吳佳償、李明陽、鄭伯乾、劉俊雄、白瑞榮、楊錦雀、陳明鑑、邱麗惠、洪素華、陳幸君、蔡燕妮、郭惠如、郭慧雯、邱惠莉、黃綉文、張美華、吳秀琴、鄭仁人、趙雪汝、陳品如、陳香嬪、林雅觀、吳佳燕、陳鳳萍、楊玲凰、吳梳寸、王麗玲、呂建達、鄭宇哲、張孔昭、林玉華、周育蓮、林明毅、張淑華、黃蘭惠、陳泰昌、曾斌宏、梁仁英、張惠貞、胡美雲、簡素真、馮清月、張富閔、張榮珍、吳敏鳳、曾慧文、王存禎、許菁芬、王思斐、劉秉彥、陳美華、王珣如、林恭平、林漢煜、吳咸蘭、洪美玲、陳麗如、劉惠玲、蕭淑華、王麗虹、李 萱、黃雪娥、張雅燕、龔雅玲、張裕英、賴慶鴻、李明賢、尤青微、陳靜茹、謝進發、廖淑鈴、吳佳鉛、徐玉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寶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山煦、張賢仁、張錦綢、馮慧玲為薦任公務人員,吳奇陽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七日
任命張蕾蕾、王虹媚、黃子芸、莊靜香、侯美芳、林靜琍、張麗娟、藍慧寬、黃小玲、李華容、詹惠雅、嚴心怡、陳麗娜、鄒宜玲、翟天惠、李宜芳、游明理、李淑禎、陳怜伶、王麗娜、王玉惠、陳秀珍、沈秀蓉、李洸玫、胡瑞蘭、李麗梅、徐麗君、李馨芬、李鴻春、孫惠芳、徐佩華、湯琇能、鄭淑慧、郭敏玲、黃分瑛、楊敏琦、吳幸芳、梁友梅、許惠玲、陳靜如、馬能嫻、蘇翠蓉、楊雪曼、李清珍、賴靖芬、羅秀珍、許惠雪、李淑琴、葉桂華、陳雪梅、陳怡蓉、劉金燕、陳玉如、蔡育琦、黃麗玲、孫嘉玲、黃美玲、張美鴛、許仁惠、江蕙如、邱史珊、單文珍、陳容華、陳曉雯、江雪美、謝妙芬、黃貞蓉、余麗美、李秀桂、王筱珮、吳曉青、謝靜宜、舒婉娟、張美芝、李櫻慧、陳世容、林瑋慧、楊文瑜、張秀換、陳靜怡、黃素真、黃惠敏、孫興欣、周秀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煚岦、梁文洋、黃國皓、洪慧櫻、洪慧蓉、劉怡明、黃昭瑛、張 智、李育青、賴 敏、林麗敏、蘇麗香、鄭以婷、許曉萍、陳富子、陳玉蓮、林幸緞、游淑珍、傅瑞惠、施佩利、蘇慧吟、陳麗惠、江麗玉、蕭惠珍、歐佳齡、林郁勳、王淑滿、顏素貞、李佳玟、潘玫燕、羊梅茹、丁金葉、張迪真、吳美玲、蔡慧芳、溫靜宜、簡玉惠、劉蓮萍、林雅芳、沈書甄、周芬卿、李香慧、李雅文、周保秀、洪菊芬、蘇麗華、陳怡君、曲愛琳、李麗英、朱麗卿、陳碧霞、邱淑燕、黃玉櫻、廖秀楨、蕭雅黛、黃曉君、朱小玲、段生蓮、陳美惠、楊碧芳、李秋樑、詹衍春、章秀玉、李慧玲、詹麗香、童麗真、賴幸伶、蔣幸靜、范淑瑩、陳淑敏、吳旭芳、張曉慧、許麗燕、鄭美雅、涂馨雲、羅慈心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七日
任命吳濟華、陳志立、吳昇校、溫朝陽、萬琪裕、劉怡燧、徐傑英、陳逸鴻、李世隆、蔡志慶、楊文志、劉定國、蔡國華、阮豐昇、石純德、林春輝、饒國平、郭順福、詹廣光、林清立、陳峻玉、張自西、陳錫潔、陳信揮、顏文村、廖鴻志、林立夫、柯坤耀、莊秋逢、李慶堂、蕭金弘、林家宏、賴銘照、陳見國、吳昭雄、王寵魁、陳善宏、何明進、陳瑞昌、廖江陸、劉彥亨、余文田、楊千萱、楊志誠、張忠正、黃國源、朱國華、高明算、沈德涼、古文生、李永彬、曾鏘仁、謝文賢、陳英周、洪再德、洪 欉、楊春賢、李國屏、翁永奇、宋宗翔、黃瑞榮、鄭國治、黃秋德、邱昭勳、程智遠、黃瑞煌、謝俊男、黃憲忠、陳志成、張芥卿、羅貫中、陳世民、周朕平、任雲琦、鍾德群、林文武、邱姮美、彭乾福、吳武松、張炳義、曹昌進、龔明星、蕭柏瑜、徐正釗、劉坤鴻、王宗義、曾政平、張萬興、劉興進、徐永樂、吳炳松、劉良輔、陳信良、張添童、林滿龍、陳傳鑫、王冠隆、郭建郎、葉茂淵、唐主豊、謝哲志、林文義、陳成聲、李朝森、陳世明、賴仕能、楊憲明、蔡鴻璋、李進益、劉進忠、蕭新桂、高文皇、李東亮、黃富安、蕭美園、廖振發、吳東昇、陳瑞豐、王中和、洪瑞柱、蔡清忠、施清銅、黃浚江、陳圭煜、洪崇堅、謝忠勇、李佳芳、王旭鑑、劉新春、林進芳、洪狄炫、施如琬、陳春華、林淑芬、陳美惠、沈妙珍、蘇瓊英、洪月萌、張淳閔、蘇世雄、謝坤茂、林淑貞、邵清琴、陳月敏、王碧真、吳明長、黃長裕、歐啟湖、呂賢金、李美滿、雷麗敏、何雪珍、郭秀妙、林玲如、張裕明、張浩超、李國瑛、李翠娥、柯翠絨、國惠芬、陳俐文、沈 佳、陳文通、詹炳堂、曾繁義、崔卓麟、林英明、林利真、李東璧、曾龍成、蕭克忠、藍幸安、陳東明、楊芳芬、張秀芬、楊秋月、楊松鶴、呂孝正、陳舜堯、陳明照、卓焙義、林章民、王聖博、吳忠椿、黃淑芬、張智明、黃鴻芳、吳莉玲、周婉玲、周芬如、賴東木、林煥智、龔永修、王華榮、戴益祥、吳進忠、鄭順秋、李介文、施添貴、徐為安、傅國興、林吏助、林金興、劉世民、陳正剛、盧月清、單得華、蕭宗騰、蔡錦昌、黃賀泰、黃富忠、張健峯、廖誌禮、程建勳、林永輝、江裕聰、郭凱瑭、賀祥麟、吳文同、何松財、周福均、吳漢哲、簡惟濱、柯永沛、王明輝、廖繼成、廖茂宗、李孟明、王若翰、徐毓彩、曾政賢、賴永賢、吳俊榮、黃聰吉、林黎銘、陳素呅、陳樂憶、陳建廷、陳正忠、陳誠耀、黃金榮、楊松碧、謝戊松、楊煥榮、許長流、胡滄洲、張坤焰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八日
任命陳文宗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李榮達為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林依泉、王修三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廖敏夫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隊長,胡震三、林科希為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李正雄為中興分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分局長。
任命赫國明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敦華為高雄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董泰琪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洪瑞清為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來希為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賴松岡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吳龍山、王小蓉、黃聖惠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莊榮吉為審計部臺灣省臺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梁百煜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吳境恬為簡任第十職等審計。
任命余國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金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清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令新、汪承瑛、黃秀蘭、楊碧溶、范淑珍、程文瑩、潘 就、洪雪緩、姜麗青、簡惠敏、陳淑媛、王淑慧、呂莉卿、陳岳君、周惠玲、柯盈秀、吳昭玲、龔淑櫻、簡錦慧、李佳慧、楊雅萍、李美雲、洪儷真、徐玉貞、許桂英、賴美惠、郭玉純、林美滿、朱慧櫻、楊琇清、黃琬玲、王淑華、楊式辰、林素真、謝佩穎、賴彩虹、楊明怡、尹皖珍、楊美玲、林碧蘭、梁美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國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曉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瑞蓮、林佳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國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德文、楊淑絹、劉素貞、許映珍、郭心蘋、蔡美珍、劉鐵拴、古錦祥、廖祐宏、馬昱生、劉愛櫻、何淑蓮、蔡青娥、連偉伶、徐惠雯、朱惠貞、王婷娜、李馥芬、莊素貞、曾曉菁、張若君、賴文琴、羅秀香、劉雅萍、蔡麗月、陳麗芬、許又卿、余淑貞、曾淑貞、杜淑卿、吳美慧、蔡佳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許咸衡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八日
任命陳明傳為警監三階警察官,黃政吉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日
行政院政務委員趙守博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特任趙守博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主席。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十日
任命陳必勇為警正三階警察官,侯瑞文、李克強、謝啟材、蘇建州、佘堃溥、林忠星、邱添沐、蔡文尊、廖憲政、張志賓、陳國良、黃茂吉、吳文英、徐喜生、蔡奇珍、夏傑峯、黃文秋、莊志成、陳豐盛、顏堯郎、黃文豪、周介圖、黃茂寬、蘇添發、傅坤釧、孫朝陽、陳勗修、趙文前、謝永全、陳昭榮、劉榮旗、羅中志、李增謀、王麗華、柳公亮、王志文、莊竣智、向緒知、邱秀良、江英進、余天仁、陳君良、黃清弘、林雅峰、胡石賢、徐世光、周宗霖、黃献達、廖大雄、曾炳城、黃國禎、陳孟珓、陳德恕、劉文豪、黃恩賜、蔡瑋庭、高聖倫、王明鏡、巫培真、張得福、黃成沐、蔡嘉宏、陳宗家、鐘祥華、張偉桐、沈政吉、藍師鈞、黃芬雄、趙宏博、林昆震、趙啟昌、李正吉、吳文藝、張錦清、周許明、黎彰益、林英傑、吳文煙、鄭自強、王澤裕、張文博、楊志中、洪大仁、江宗勳、林燿武、林玞漢、陳錦銘、周鈺玻、盛進丁、歐忠和、王嘉明、葉再欽、謝韶華、鄭順章、楊豐隆、陳俊鈴、石豐嘉、周文財、黃添喜、施富仁、王詩發、邱春欣、洪志恒、劉裕堯、楊興隆、郭博正、王建智、張林傑、葉峻長、紀國隆、楊弘亮、王景祥、馬國雄、李俊彥、李志祥、蕭清虎、楊政諺、連央毅、葉治基、蔡尚營、黃建富、林宏偉、廖盈盛、吳崑騰、陳志榮、楊國志、趙志彧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任命陳昌維、吳佳慧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