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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2月09日
號次:第625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空軍一級上將唐 飛已准退伍。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國防部部長 蔣仲苓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任命李子文為立法院法制局局長,鄧陽僖為預算中心主任,顧 敏為國會圖書館館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三十日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廳長陳英豪,建設廳廳長林將財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日
任命曹壽民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日
任命吳秀光為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二日
任命陳開農為臺灣省政府社會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進清、沈 端、劉恒昌、范水龍、呂金鳳、陳 殿、劉燕秋、李榮源、廖永和、郭銘傑、王美雲、林秀美、陳美蕙、陳瑞榮、蔡仲良、林秀芸、許銘任、李太陽、鄭坤益、簡麗寬、黃文彬、莊鴻隆、林瑞聰、柯清隆、謝紹仁、林文瑞、許狄炭、黃平順、鄧琇娟、薛惠中、范世明、陳則蘭、陳淑媛、石明泉、張照雄、翁冠群、陳錫欽、魏明標、廖建源、許玉盛、陳必卿、李伯龍、張正芝、楊昌達、林煌池、郭清文、褚沼雲、陳榮吉、鄭忠信、黃日祥、曾恆星、王朝旺、張敏堃、劉登和、吳德利、蘇茂霖、周利民、李 幸、羅國清、許永聖、林英雄、薛徹仁、魏麗絲、洪碧玉、楊春長、洪清波、廖啟翔、林進昇、邱勇二、黃夜珠、張秋利、李佳駿、吳信仲、吳茂村、呂萬全、莊春香、高振儀、楊傑惠、郭嘉楠、林金誥、郭清山、張綉凰、林玉娥、彭錦煥、陳惠珠、楊秀美、林富輝、陸金鐘、陳武雄、吳欣蓉、周文洽、吳盧桂珠、陳素敏、莊信男、張宏昌、楊景斌、姜淳忠、王德三、黃錫章、黃玉真、賴萬盛、魏志中、林文章、林耀章、陳進利、黃平田、鄭瀚澤、黃信雄、陳相發、吳麗賢、張東日、陳修身、邱守中、賴夢熊、張明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滿足、王國藩、張淑兒、戴艾潔、邱美娥、蔡健祿、鍾瑞岳、游雪娥、方雪陸、張勝賀、王淑惠、蕭峰吉、魏玉芳、蘇彩珠、江緞妹、胡榮華、謝玲沼、范筱嵐、陳綠蓉、黃雅珍、陳人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小娟、侯琴糸、陳村南、葉文瑞、翁愛淑、戴福明、李元本、黃源榮、劉添遠、賴偉彥、吳錦水、徐傳耀、顏淑華、陳錦子、林重建、黃永昌、吳文雄、黃耀慶、曾永諺、黃向誠、盧永安、陳淑惠、鍾佩紋、蒲麗明、張慶陞、許立修、葉金本、楊源昌、張秀春、陳坤琳、陳瑞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俊松、張方種、王素紅、蔡國軒、尹信徹、施克發、許金福、白美玉、陳芳瑩、林裕欽、呂水清、李鉷銳、王火龍、張坤定、許甘棠、張財昌、蘇玉盛、涂秋芳、張郁蓁、林淑津、賴宏文、蕭春芳、廖瑞美、黃順祥、蔡孟誠、石金珠、葉玉桂、郭瓊瑛、李麗娟、陳月英、陳妍伶、江顯宗、黃富毅、何勝珍、陳儀玲、林朝梓、何仁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秀戀、高新花、林淑容、彭淑玲、洪雅蓉、楊水卿、江文全、吳雅純、楊裕賢、劉文火、呂木是、張慶宏、黃武彥、張錫津、林文雄、蔡明道、許文慶、王安定、李合利、朱海雄、劉家德、鄭建福、葉清入、黃月鳳、傅文珍、蔡勝典、呂宗惠、李榮發、黃清濱、殷瑞榮、翁明敬、沈碧霞、呂啟源、蔡豊展、王麗貞、黃增文、劉富男、范仁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志鴻、呂明賢、黃文芳、羅順源、黃月珠、朱文玉、戴美珠、鄭瑞卿、蔡裕仁、高黃霖、張清相、陳瓊葉、周玉民、吳恂士、李湘雲、黃叡媛、徐秋瑾、張辰瑞、袁靜慧、楊德明、黃美雲、王玉珠、黃月芳、蔡履貞、張美雲、陳美鳳、張世祿、吳雍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徐萬興、黃作元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
任命戴奇煒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盛仲達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耀源為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胡正堯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常以立為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職等組長,賴勝豐為駐尼加拉瓜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劉儒宗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毛立德為駐賴比瑞亞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廖東周為駐貝里斯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謝清煌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 岳為國立陽明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許穎玲為蒙藏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鍾月豐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曹三元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劉文健為玉里榮民醫院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院長。
任命劉 康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麻醉科主任,宋秉洸為簡任第十職等外科部小兒外科主任,陳錦時為簡任第十職等外科部重建整形外科主任,鄧光銳為簡任第十職等精神科主任,顏慕庸為簡任第十職等急診部急診內科主任,張慶雄為簡任第十職等放射腫瘤科主任,林興中為簡任第十職等主治醫師,王曉蓉為簡任第十職等營養室主任,吳臺莉為簡任第十職等藥劑部調劑科主任,周璟玲為簡任第十職等藥劑部臨床藥學科主任,李維宗為簡任第十職等總務室主任,張靜媖為簡任第十職等護理部副主任。
任命廖安定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曹源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偉、葉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霍雪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浩翰、秦天德、謝素珍、劉美春、戴伶珍、何美莉、曾麗蓉、馮美霞、何如玉、賴宏青、李慧芳、黃武雄、鄭秀貴、陳寶香、韓素娟、陳莉玲、呂淑芳、洪夙慶、張美珍、劉玉珠、陳文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怡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雲玲、巫希偉、廖素霞、陳秀枝、簡敏雄、蔡玉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靜如、黃淑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添銓、孫文憲、藍秋蓉、吳世紀、王雅芬、吳婉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顧慧蘭、邢瑞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福源、王書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營霞、項亞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惠珍、馬雲鵬、吳慶音、徐美珍、戴佑如、蔡文仕、許惠玲、詹蕙瑛、蘇蕙玲、曾昭芬、邱彥碩、吳國華、高富瑛、薩文儀、李麗欣、林香君、鄧茂安、林曉婷、許慧珍、陳淑華、林妙怜、林梅絹、吳秋琴、許雅慧、鍾素珍、張淑雅、杜培基、王瑛玲、蔡雅雯、闕靜儀、吳淑禎、呂翠萍、魏秀玲、吳素雯、許美玉、陳淑芳、賴滿蓉、鍾梅鳩、李湘妮、鄭朝惠、李秀鈴、鄧麗芳、陳美娟、李筱苓、吳秋珍、唐美林、李復興、李祥和、鍾昇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清一、馮德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復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銘、許建華、余芳、曹紀芳、鍾雅萍、許祺彰、高益凱、蔡俊吉、周郁文、林淑媛、李尹暘、林伯彥、蔡宏津、周春平、陳威良、張裕享、陳明顯、蔡錫坤、邱麗雯、陳明志、高志翔、廖維專、黃一菲、高培芬、郭美菁、韓鎮安、何英豪、陳建旭、李正華、莊淑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馬秋冰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
任命顏茂川為警正一階警察官,董冠君為警正二階警察官,許泰山、楊金傳為警正四階警察官。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