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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88年03月24日 號次:第626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七日
華總(二)榮字第八八一○○○三六六○號

國立臺灣大學名譽教授黃得時,才識宏達,志行高潔。早歲卒業臺北帝國大學,精嫺中、日文學。任職臺灣新民報,創辦刊物,鼓吹新文藝運動,聲華夙著。光復後,膺任臺灣大學教務長,翊贊校務,立制創新,傳道授業,成材綦眾。嗣任考試院典試委員、教育部漢學研究中心指導委員、國語日報常務董事等職,鴻圖碩畫,幹濟功深,碩學謀國,卓著令績。公餘之暇,肆力著作,諸如中國文學史書目、日本漢學史、臺灣歌謠概說等書,立意精純,榮獲八德獎章及國家文藝獎章,為時所重。晚歲膺聘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顧問,讜言高論,尤具高名。綜其生平,復興中華文化,弘揚鄉土文學,宿望碩德,士林共仰。遽聞溘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以示政府篤念耆賢之至意。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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