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1543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88年04月07日 號次:第626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任命徐永連、林進煌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簡太郎為內政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
任命王渝生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分析師。
任命曾碧淵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吳俊雄、廖耀宗、姚慧玲、徐廣正、陳振興為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銘傳為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譚銘勤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孫福生為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呂理正、林尚達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徐北屏、蕭智遠、楊誠賢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康炎村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城忠志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洪德盛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許清安、林茂昌、楊永麗、黃鴻禧、傅詩高、鄭展成、陳正豐、陳彥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順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秋琴、楊靜惠、陳國庭、林怡君、林桂菁、江怡瑩、林瑜芬、許碧娟、梁唯欣、張瑞紋、張雅菁、張雅青、李貞儀、李漢華、尤瓊婉、楊美娟、陳貞蕙、張宇君、林倩雯、蕭雅文、楊玉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日

任命吳嘉陵為高雄市政府公教人力資源發展中心主任。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四日生效。
任命曾憲政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六日生效。
任命洪富峯為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十八日生效。
任命陳永興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陳坤章為消防局局長。
 右令均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日

任命張文水為高雄市政府地政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潘毓奇、張寬裕為高雄市議會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仁長、陳文昌、翁萬全、陳忠成、黃進財、莊世隆、黃英福、林坤桐、吳文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源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右令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特派張鼎鍾為八十八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任命陳逸成為內政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健政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李鳳世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天買為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傅棟成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張樹棣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何秀玲、陳會英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曼肇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李若燦為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兼科長。
任命劉丹桂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陳杭升、蕭慶耀、詹德旺為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高宗賢為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張玉霞為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 敏為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劉 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春美、廖秀梅、吳敏華、何清蘭、陳素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宋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素卿為薦任關務人員,顏承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玉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王致善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蕭萬長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